办案禁用语谁来抓落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3:10 北京晨报

  里 工

  “不说就多判你几年”、“我们调查过了,就是你干的”、“别人都说了,你还不说”、“不老实交代就把你关起来”……以往检察干警办案时的这些常用语今后不能随便说了。为规范侦查行为,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近期推出了办案“十大禁用语”。

  首先,该检察院的此项措施值得赞赏。如此举措能够令办案人员增强自我约束,办案说话规范,也有助于改变“嫌疑人一定有问题”的思维定式。不过,我们担心的是,如何能够将这些禁用语乃至办案良好心态予以落实?

  工作人员或声色俱厉地呵斥,或对询问者的咨询不发一辞,而墙上就贴着文明守则——如此场景,在很多机关并不鲜见。检察机关“禁说令”的出台令人欣喜,因为毕竟这填补了“办案领域”的“空白”。问题是,填上了这空白又有何用?见惯了有令不行的老百姓需要看到的是实际效果。

  让我们表示怀疑的除了“司空见惯”之外,还有一些规章本身引发的疑问。比如,这个禁用语不多不少恰恰十条,有没有为了凑数而行增减的嫌疑?再比如,与“十大禁用语”的出台相匹配的问责制度我们并没有见到,一旦有执法人员违规,受委屈者去哪里说理?

  提出这些质疑,绝非为了说明“十大禁用语”一无是处,恰恰相反,该条令的出台,无疑显示出检察机关力图使自己走向开放的良好意识。但同时,检察官们必须明确十大禁用语出台的象征意义,必须从内心强化法律意识——别怪我们挑刺儿,因为上有禁令下有潜规则的事情,我们见得实在是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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