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法行政欲在全国“十项领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8:38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蒋德 2006年12月31日结束的江苏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开展“对标找差、全国争先”的“十项领先”工程。

  “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就是将目光瞄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单位和最高标准,在司法行政工作中逐项工作业务,逐个工作环节上找差距,争先进。围绕这一目标,江苏省司法厅将司法行政工作进行梳理,从而提出司法行政工作要“争创十项全国领先,服务和谐江苏建设”的目标。

  这“十项领先”是: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国领先。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法治文化建设位居全国前列,普法对象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城市达95%、农村达90%,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率达100%,公务员接受法制教育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

  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全国领先。各类民间纠纷调处率、调处成功率以及防激化工作居全国前列,不发生因调解不及时造成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集访事件;

  监狱工作全国领先。全省监狱要在物防技防能力、监管安全水平、教育改造质量、依法治监水平、民警队伍综合素质、经济效益和质量、监狱管理信息化、监狱理论研究等八个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劳教工作全国领先。公正文明执法、场所安全防范、教育矫治工作、管理工作改革、矫治工作研究、民警队伍建设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法律服务工作全国领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发展水平、服务质量居全国前列,不发生因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执业造成的对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法律援助工作全国领先。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保障有力,实现“有求必应、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和服务质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全国领先。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安置率居全国前列,重新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

  社区矫正工作全国领先。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全国最低;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全国领先。鉴定机构布局科学合理,运作规范;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和鉴定质量在全国领先,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导致虚假、错误鉴定造成有重大影响的损害司法公正的案件;

  国家司法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全国领先。司法考试制度建设、管理水平居全国前列,实现“四严”、“四最”目标,不发生有组织舞弊事件。

  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对标找差、全国争先”的“十项领先”工程得到了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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