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执法办案同解决矛盾纠纷相结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8:38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倪晓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2006年12月28日在济南强调,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与检察工作相关的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把执法办案同解决矛盾纠纷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改变仅满足于在法律上对案件作出结论而不重视解决问题的做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对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随着各种社会矛盾更多地以司法诉求的方式进入司法领域,检察机关将成为息诉止争、化解矛盾的重要部门之一。”张耕在山东省检察院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专项整改大检查会上说,检察机关要在执法办案中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想,通过深化检察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化解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在和谐中求得社会稳定。

  张耕指出,山东省检察工作持续发展,在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检务保障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绩,创造了鲜活经验。

  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张高丽2006年12月27日出席了山东省检察院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专项整改大检查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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