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请用权利话语来解读李银河的言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9:40 南方网

  近日,针对网友的抨击,李银河在网上发表了一篇《国人应当逐渐习惯对一些事有权利做却不去做的现代新秩序》的文章,为自己支持“同性恋、换妻、一夜情”等观点进行解释。文章一出,再次引起了网友的跟帖潮。(《信息时报》1月3日)

  正确看待李银河的言论,就是要与李银河使用同一套话语体系,就是要回到权利话语来进行解读。我想,这也是李银河女士发表这篇文章的本意。

  用权利话语来解读与评判李银河的言论,就是要站在权利的角度而不是在道德等其他标准进行衡量。道德其实很难达成共识,其维系的标准也经常是变幻多端。李银河支持“同性恋、换妻、一夜情”是从权利的角度,只是说法律允许或者应当允许这些行为由个人自行选择。因此,不应动辄大扣帽子,用道德的理由否认法律权利。

  用权利话语来解读与评判李银河的言论,就是不要把权利与义务混作一谈。许多人一提到李银河支持“同性恋、换妻、一夜情”,就想到全社会的人都要去做这些事情,甚至连自己也不得不去。其实,这是天大的误解,李银河支持这些行为只是说想要这些行为的人可以为,而不是让那些不想要这些行为的人也要勉而为之。

  用权利话语来解读与评判李银河的言论,就要理解现代法治文明对于权利的基本认知。现代公法基本原理是“国家权力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公民权利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因此,国家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权利,公民当然享有。所以,一些性行为看起来惊世骇俗,但要追究其能否存在,仍然要看法律有无明文禁止,而不是法律有无赋予。一位网友的跟帖最典型地反映了这种认知上的缺失——“请问哪条法律规定有婚外‘性’的权利!?除非修改婚姻法!”照此推理,国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我们有吃饭的权利,难道我们因此就不能吃饭了吗?

  用权利话语来解读与评判李银河的言论,就要深刻地认识到现代社会对于自由底蕴的理解。公民的权利反映了公民在法律上的自由,法律的存在是为了保障自由而不是限制自由。公民自由的底线在哪里呢?对此,穆勒作出了经典的剖析:“个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自由。”李银河在对待“同性恋、换妻、一夜情”问题上,始终是秉承了这一对于权利和自由的基本认识,她正是基于这些行为不影响他人的权利的基础上,认为这些行为仅仅是个人私生活范畴,因而也应当成为个人的权利。

  所以,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李银河的言论者,都必须回到李银河的话语体系,用权利话语来进行解读,才能让自己观点真正能立足。 (编辑: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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