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疑犯58小时挥霍1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9:49 红网-三湘都市报

  备受关注的“2006•12•29”特大抢劫案在沈阳告破,抢走的67万元被追回51万。至此,长春警方专案组在辽宁警方大力支持下,连续奋战近58小时,成功破案。

  2007年1月1日8时许,这3名20出头的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长春。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高学章、副局长唐庆华和长春市公安局指挥部主任、反恐应急办主任卢峰冒着寒风到长春高速公路卫星路出入口迎接凯旋民警。2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就此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瞄上银行取款人

  经审,3名犯罪嫌疑人张光华(男21岁)、李伟(男21岁)、李明(男22岁)均为辽宁省北宁市中安镇五粮乡后粮村农民,李伟和李明有亲属关系。据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2006年10月,他们结伙来长春打工,由于好吃懒做,整日痴迷网络,3人身上的钱很快就花光了。为了弄钱,张光华提出抢银行取款人的钱,3人一拍即合。11月初,他们开始在市内各金融网点寻找作案目标,最终发现二道邮政储蓄所内有彩票销售点、通讯营业厅等,人员复杂,在此蹲点不易被发现。

  合伙抢走60余万元

  “取100万,你有预约吗?”“昨天预约了。”2006年12月29日10时许,女受害人和储蓄所工作人员的对话不幸被寻找“猎物”的张光华、李伟和李明听到。巨款的诱惑使得3人迅速分头行动,李明负责准备出租车,张光华和李伟等被害人取款后伺机实施抢劫。当被害人走出储蓄所,欲将取出的巨款放入车后备箱时,张光华和李伟立即冲了上去。张光华用刀扎伤受害人腹部后,将装有60余万元现金的黑塑料袋抢走,李伟则趁机抢走被害人的灰白色手提包,内有现金3000余元和两部手机。

  58小时挥霍16万

  得手后,3名犯罪嫌疑人逃到铁岭,从里到外换了新装后,连夜直奔沈阳,并通过朋友在沈阳大东区租了一套三居室,准备在此藏匿起来,躲避警方的抓捕。此时,这三个“网虫”每人购买了一台国内知名品牌台式电脑,几千元的手机每人一部,还添置了锅碗瓢盆,购买了米面等生活必需品。据介绍,这3名犯罪嫌疑人疯狂购物,买东西也不还价,直到被抓时彼此还在商量次日要买的东西。在58小时内,3人共花掉16万元。

  取款千万别“露富”

  吉林大学法学院的一位教授就此事分析,通过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看,3名犯罪嫌疑人是发现女老板取巨款才决定对其实施抢劫的,可见他们作案很有针对性。而一些犯罪嫌疑人为了保证有收获,选择银行、商场、首饰专卖店、邮局等处暗中观察,发现有取大数额现金,或在购物时暴露携带巨款的事主作为对象,然后伺机下手。从这一点,给取款的市民敲响了警钟,就是取款时,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城市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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