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绞死萨达姆 我们的媒体在回避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09:55 四川在线

  一个人该不该死,应该有一个标准,至少在一定的范围内是这样的(一个地区,或国家)。就好像一个人他杀了人,而且是故意的,证据确凿,并且根据这个地区或国家的法律规定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者应被处死,那么毫无疑问这个人应该被处死。我们总不能因为“他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怎么能死”“他可是一个好人,常常帮助别人”……(如邱兴华的案子),这些当然可以成为人们同情的理由,但总不能要求法律开恩吧!那么我们看看关于萨达姆之死,我们的媒体在报道时,怎么说的“处死萨达姆不利于伊拉克的局势稳定”“为何这么死急着处死萨达姆”......却对“萨达姆该不该死”这个问题,总是含糊其辞,态度暧昧。一会儿说“什么什么人反对处死萨达姆”一会又说“伊拉克人们的事物应该由伊拉克人们决定”。为什么就不能理直气壮地说“萨达姆该死”,并分析其原因,或者,说“萨达姆不该死”也分析其原因呢?

  如果萨达姆是好人,媒体的含糊其辞,就是相当于是一个帮凶;如果萨达姆是一个独裁者,媒体支支吾吾,是否意味着为独裁者唱赞歌?可我们的媒体总是说些什么,“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的问题”,“强者为王,败者为寇”或者是对美国的行为提出不满,就是回避“萨达姆到底是不是该死”这个根本问题,转移民众关注视线。因为“萨达姆是否该死”和其它的问题是两回事。就像有的人说“萨达姆该死,不过不应该死在美国人受伤”,这就是承认了萨达姆该死,然后才是讨论怎么死,死在谁手上的问题。

  美国不攻打伊拉克,根据萨达姆所犯的罪行,也是该死,只不过,伊拉克国内的民众没有力量去执行萨达姆的死刑。所以萨达姆是否应该处死,并不是由美国攻不攻打伊拉克这来为作为依据判断的。美国攻打伊拉克,只不过让伊拉克人有了早一点处死萨达姆的机会而已。如果美国不攻打伊拉克,萨达姆虽该死,但死不了,死刑当然无法执行,或者,等伊拉克人们力量强大起来以后再实现处刑萨达姆,这一迟来的正义。而我们媒体的报道,把所有的东西都混在一起,美国侵犯伊拉克的主权,造成平民伤亡啊等等都搅在一起。

  美国人在伊拉克犯了罪并不是减少了萨达姆的罪过,萨达姆该死的罪状依然存在。至于美国为什么没有受到惩罚,这又是另外的问题。这就是一个个逻辑关系,不要总是将事情搅拌起来。今天,谈萨达姆的死,我们的媒体为什么总是将混淆逻辑关系呢,在美国攻入伊拉克之前萨达姆就该死(其实,我们的媒体也很少报道萨达姆的罪状,到审判时,可能我们才这到,原来,萨达姆犯了这么多的罪!),如今,美国人侵入伊拉克,萨达姆好像就不应该死了,好像好是英雄了,这是什么逻辑?处死萨达姆是因为他的双手沾满了伊拉克人的鲜血(我们报道说是不听美国人的话),但他残杀伊拉克人是事实!

  我想媒体作为社会的良心,最起码要有基本的理性逻辑。美国人是处处与我们做对,为难中国,因为我们处于不同的意识形态。但不能为了反美,混淆基本的逻辑关系,将所有的事都推到美国人身上去。好像美国不攻打伊拉克,萨达姆就没有杀人,就是一个反美英雄;萨达姆杀死伊拉克人是美国人指使的,是为了对付美国。而为众人找到一个发泄不满情绪的好靶子,这样的报道还是少些为好。我们不能强制一个人做好事,但一个人犯了罪,必应受到惩罚,而不能因为他曾经救了一个人而能将罪过抵消!萨达姆可能曾为伊拉克立下过功劳,但这一切都不能够抵消他犯下的罪行,功是功,罪是罪,功过不能相抵,因为他犯的那些罪刑流着是人的鲜血,践踏着的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媒体应该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谴责美国攻打伊拉克造成平民伤亡的行为,是媒体应该做的,但“萨达姆应该被处死”也是媒体同样是要敢于面对的,没有理由可以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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