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个人可买卖境外股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10:08 常州日报

  下月起个人钞汇账户合一

  从2月1日起,在废止原来有关个人外汇的16个管理规定后,《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个人外汇管理将有重大调整。银行界人士认为,现钞和现汇账户合二为一之后,市民兑换手中的现钞,就能拿到更高的价格。

  此外,境内个人今后在履行必要的核准、登记手续后,可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银行、基金公司等,进行境外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买卖。境外个人则可按规定在境内进行直接投资或购买B股,或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与国内人民币股票买卖,在遵守实需自用的原则下可购买境内商品房。个人境内合法财产可按规定对外转移或对外捐赠。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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