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不给重污染企业贷款 1.5万个企业环保信用有记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10:39 中国环境报

  陈忠华

  本报讯2006年以来,污染比较严重的省份山西在环保和治污过程中,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目前已经初见成效。

  今后,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的企业,山西省内银行将一律对其停止发放各类贷款。贷款审查时,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未经审批或环保部门不予批准的项目,银行不予贷款;主体工程已完工而环保项目未完工的项目,在投产运营时,银行将不再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目前,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已经建立了全省1.5万个企业的信息记录,内容包括企业能耗情况、是否违反环保法规和环保标准等,这些信息在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均能查到。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将查询有关记录,并将查询结果作为审批贷款的必要条件。2006年11月,山西省襄汾县政府组织环保、电力、工商等部门展开联合集中行动,鸿泰铁厂、三星冶炼厂等8家企业的10座100多立方米以上的高炉被强制拆除、炸毁,厂区全部停止供电,相应设施被彻底拆除。其余违法建设的高炉,被限定最迟于今年底前关闭。

  2006年9月,省环保局督促孝义市对违法建设、违法生产的24个焦化项目下达了关停决定,同时暂停对孝义市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通知电力、铁路、银行分别对违法建设和生产企业做出了停电、停运、停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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