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八九点太阳与乱收费七年之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13:57 云网

  李斌

  教育、医疗、住房三大消费一段时期以来被称为国人头上的“新三座大山”,而国人所感受到的教育负担排名第一,也是其来有据——去年8月4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全国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情况显示,教育乱收费连续六年成为价格举报之首。对于今天祖国的花朵、早上八九点的太阳来说,没被“乱收费”过的校园生活是不完整的。因此,“教育部承诺狠治乱收费 学生家长可参与收费监督”(《新京报》1月3日),这既是主管部门对于未来一年教育新政的规划部署,也可视为对“七年之痒”的改变充满期待,以避免再度蝉联乱收费冠军的尴尬。

  “2007年,我国将狠抓教育乱收费治理,要全面清理、规范和公布……”,这话一如既往地展示了主管部门与乱收费冠军的尴尬形象作切割的决心,而将破局的切入点放在“让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希望体制内出现更多阵前起义者、苦主将维权的自觉意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无疑也是对公众民主意识培育的一大助益。

  对教育乱收费的整治其实一直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连续几年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年年督察教育乱收费情况,但即便是“七龙治水”的宏大气势,八九点的太阳仍然不免沦为“教育提款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两大主角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都是学校乱收费的受益者,他们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动力本来就不足。而发改委如果隔着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去治理乱收费,无论如何高压的气场,也会因两者的掣肘难有成效。作为教育乱收费的苦主,较之于上述利益相关者,其感受当然更为痛切,治理乱收费的愿望更为迫切、动力也更为充足。

  但是,目前还有多少人真正相信整治的效果呢?又有多少教育乱收费治理者是在用真吆喝“假打”来胡弄公众?对于只是以“工作要点”形式出现的治理方针,公众原本不应苛求,因为更为细化和具操作性的措施仍需制订公开,并在实践中接受检验。令人失望的是,苦主实现追究和补偿权利的渠道并未得到拓宽,光顾着打学校的板子,对于系统执法的弊端——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治理学校的乱收费,却毫不触及。

  所谓监督,其直接渠道无非是举报、反映,而其成效如何仍需教育系统内完善监督、举报与惩治的体系以对接。“江西某中学教师张秀英向有关部门举报该校乱收费和财务不明,却被该市教育局纪委书记当众宣布停课待岗”(《中国青年报》2006年6月13日)等实例却证明,一旦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在乱收费问题上达成了默契,教育主管部门不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会利用审批权限为学校“创收”开绿灯,即使被曝光揭发,后续的惩处力度也将大大降低。有报章统计,近20年来,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300份禁止乱收费的文件。乱收费却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而以笔者作为乱收费苦主的个人经历来观照,十多年前所亲历的乱收费,是以“建校费”的名目出现的,苦主实现追讨权利得益于媒体的介入曝光,去年,这所学校又因“旅差公关费”的创造性发明而见诸报端,而从报道中难以看出,在媒体介入之前,主管部门对于学生家长的举报、反映是否有过及时的调查、反馈。对于舆论监督力量的倚重,正反映了苦主们对于教育系统内部自查自纠机制和力度的不信任。

  制止却不追究,管理却无法治,监督等同纵容。在这种行政主导一切,学生和教师缺乏发言权的教育官僚体制下,乱收费者的状况可改编某运动品牌的广告词来形容——“有系统,没约束”。在这种例行公事的喋喋不休与治理效果的沉疴难起的周而复始中,顺利度过“七年之痒”的乱收费,就像八九点的太阳——才刚上路呢!与此相映照的,却是政府的公信力逐渐耗损。

  责任编辑:一丁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