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新翼小业主商铺纠纷”近日有新进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14: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政府出面召开协调会议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实习生王艳萍报道:上月3日广百新翼小业主退铺事件(见本报2006年12月4日、15日《广州连线》)引起政府的重视,日前,由广州市政府工作人员牵头,由市综治办、房管等部门组成的“广百新翼小业主商铺纠纷处理工作组”召集广州百货、广百新翼发展商以及业主代表,进行了现场协调会议。

  业主要求退铺

  此前,近百名广百新翼G、B层铺位业主在商场经营不善之后,通过各种形式要求退铺,在事情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市政府出面调解。

  协调会议9时30分开始,广百新翼业主顾先生首先代表300余名业主提出无理由退铺的四大理由:1、消防存在重大问题;2、G、B层属违章建筑;3、刊登虚假促销广告;4、售后包租违法销售。依照顾先生的说法,如果四大理由的任何一点确实存在或属实的话,业主都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铺。

  开发商称诉求无理

  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受广百新翼开发商委托的城启集团总裁陈继敏作出回应:

  关于消防问题,广百新翼大厦竣工后即已全面通过消防验收,根本不存在消防不合格的问题。消防合格是办房产证的前置程序,全部业主均已办出产权证的事实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关于返租和售后包租的问题,陈继敏表示没有返租和售后包租,只有利润分成。广百新翼G、B层销售根据不同的业主要求按多种方式销售,有买铺自营的,有定期委托开发商经营(三年、五年)分利润的,分利润的业主均已按合同得到全额回报,开发商没任何违约的地方(个别业主提出有少量利润回报没拿完,我们查清后作为零星个案会依合同处理)。有的业主想用一个部门规章来“任意解释”否定已履行五年的合同,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而且部门规章也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据。

  而且2001年发布的广告并不虚假,有合作合同依据,有广百的承诺,广百也实施了统一管理,但牵涉到不动产经营权是由不动产产权所派生出来的权利,因出售后产权已归业主,只是部分业主认为广百经营回报的价位太低而不同意,使广百有一个阶段未能统一经营。实际上广百一直希望能统一经营,近期也积极和业主代表谈统一经营,只是不能完全达到业主的要求而未能谈成功,广百提出的:“广百以重新装修作投入,业主以商铺投入,经营利益分成”是一个非常合理的方案,没想到这么好的方案业主也会不接受。

  至于售后包租以及违章建筑都是没有的事,广百新翼G、B层已出售的产权据了解均无违章,政府部门所发出的房产证都是合法有效的。

  陈继敏表示,一个已销售5年多的物业,房产证也办给了业主。商场做不旺就想转嫁投资风险提出退铺,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政府出面调解后,目前此事仍在协调中,事态将如何发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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