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特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14:59 新民晚报

  吴强

  延安东路隧道,浦东往浦西的那一条。从浦东南路口到隧道入口,有条特殊的机动车道:它和旁边主干道用绿化带隔离,车辆行进其上几乎不受交叉路口红绿灯影响;更特殊的是:这条道不是谁都能进的,路口高挂禁入牌。

  禁入当然有例外。

  禁入牌下写明“特种车辆除外”。特种车辆,执行特殊任务,拥有特殊通行权,当然可以理解;不但理解,还举双手支持。任何一个驾车人,哪怕自己受堵再厉害,也不会心生怨言,反而为设计者拍案叫绝:一旦有紧急事情,特种车辆不会被这条常常从入口几十上百米开外就开始梗阻的隧道耽误了。

  那么,什么是特种车辆?《上海市延安东路隧道专营管理办法》中这样定义,“系指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修车、警车和军车”。这些车辆外观一目了然,警灯闪烁。别说开在特殊通道上,就算在普通道路上也该享有优先权。

  可是,天天从这条隧道来往于浦东浦西,总会看到一些车辆。挂普通号牌,却落落大方直闯特殊通道,将众多遵守红绿灯的蜗行车辆甩在身后,绝尘而去,好不潇洒。这些车在经过两个交叉路口时,无声无息,任意而行,干扰了正常行车秩序。

  因为车牌虽普通,车辆所属单位却“不普通”,开车人和坐车人自认为“也算特种”。反正如此这般,影响了整体交通,埋下安全隐患,甚至造成伤亡事故。

  杜绝“特种”,并不是杜绝那些负有特殊任务的车辆,而是杜绝普通车辆的“特种”行为。这需要交警部门依照规矩,严执法,敢执法。

  [本文上海电台今天下午4时30分《晚报大家听》(中波990、调频93.4)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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