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我们何时才能“安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20:00 光明网
孙安东

  12月25日晚,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工人路,51岁的四川籍拾荒汉何庆果因为没带暂住证,在与当地治保队员发生冲突时惨遭群殴,据悉去年3月22日,何庆果独子何鹏飞曾因见义勇为在深圳牺牲。(南方都市报12月28日)

  显而易见,“暂住证”、“不文明执法”、“深圳”是构成该新闻的三个核心要素,也是纵横于近年来各新闻事件的“常客”,在此,笔者将分别从这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暂住证”做为我国城市化进程过渡期的一种特殊的制度设计,掐指一算,已有20余年的历史。在这期间,特别是近年来,源自正义、公平、民主等普世理念的“公民讨伐”愈演愈烈,而基于制度惯性和改革风险的“考量”,暂住证依然“雷打不动”,这意味着数以亿计的中国合法公民还将长期“暂住”中国。

  纵观今日之世事,与20年前相比可谓沧海桑田、天壤之别,我们且不去追问一个“过时”的制度设计还能否依旧适应新时代的新际遇,一个不容回避的最为基本的命题是,当一个制度,无论它曾经或者现在、将来还将发挥多大的作用,但一旦到了令数亿公民谴责的地步,那么它的“合理性”还需要“深究”吗?

  近日,河南10位知名律师联名提议取消暂住证再次捅开了暂住证这一万民斥目的“马蜂窝”,对于它所能引起的积极反响,我持坚定的乐观态度,因为“人民占在哪一边”才是最大的力量!

  关于“不合理执法”,我们看到比不合理制度更为可怕的往往是不合理的制度实现方式。其实暂住证诞生之初肩负的是管理与服务的双重功能,所以暂住证并无“原罪”,有罪的是具体的实施过程和其“不与时俱进”的惰性。我们看到,依附暂住证的各种卑劣创收手段,包括滥收费、高收费以及其衍生的各种腐败行径才是最可恶的,除此之外,不文明执法、地域歧视也造成了暂住证管理和服务功能的严重不对等。

  “不与时俱进”除了体现为“过时”这一方面,相关制度由于宣传和执行的方式老套而通常得不到实施,例如1999年广东省九届人大通过了《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其规定连续办理暂住证七年以上的外来人员有机会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常住户口,但是到目前为止,几乎没有外来工去申请过,原因是,外来人员不知道外来人员的管理法规。

  最后提到“深圳”,仅从近几个月的新闻报道来看,有关深圳的“猛料”可谓不绝于耳,特别是“企业拒招湖北河南人”和“公处风波”引发舆论的持续声讨,更让深圳这一中国城市的后起之秀沦为不折不扣的“问题儿童”。我并不怀疑媒体报道的客观性,对于负面新闻,我们也理当声讨,但其中却也不免藏有些许“迷惑”,如“地域歧视”等“普遍事件”缘何单单在深圳才经常被揭晓?是举国媒体集体“偏爱”深圳,还是深圳舆论监督相对出众,抑或是深圳本属万恶之地?这些恐怕都是我们在“声讨有余”后应引起的反思。

  面对不合理的制度设计,目睹不合理的制度实施,我时刻胆颤心惊着,因为此刻,在那遥远的属他人的城市,就有我最亲的亲人们正“暂住”着。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他们,抑或说所有的“暂住者”,何时才能“安居”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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