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批报废车上路,运管所权力何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20:00 光明网
陆志坚

  新年即将来临,交通安全问题引人关注。在山西乡宁,一辆车牌号为晋L90118的报废客车,虽然多次被群众举报,却依然大摇大摆在“乡宁至稷山”线路上运营,而且,报废车上路运营竟然经过运管所“特批”!(12月29日人民网)

  众所周知,凡属报废的车辆都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不能再正常行使和营运,必须进行拆卸回炉,既使是拆卸的零部件也不能再使用。然而,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运管所,竟然在利益的驱使下,置群众的生命财产于不顾,无视有关规定明目张胆地“特批”报废车辆上路营运,真可谓利欲熏心、敛财无耻。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乡宁县运管所将此演绎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他们自恃手中的监管大权,不择手段地“吃路”、“吃车”。按规定,客运车辆要定期到具有二级维护资质的汽车修理厂进行维护,并开具相应的维修出厂合格证。而乡宁运管所却限定客运车辆只能在其指定且无二级维护资质的修理厂维修,由运管所统一结算,每次坐享其成所谓“管理费”34元。可想,由此修理的车辆,只能是依旧“带病”营运,“强撑”上路。

  而且,运管所穷尽一切手段最大化扩展手中权力,千方百计谋取一己私利。山西省客运管理条例规定每辆客运车需向运管部门缴纳每座每月32元的客运附加费,可乡宁运管所却强迫所有客运车辆每座每月多交18元。另外,运管所收费项目繁多,什么“日检费”、“车站停车费”、“进站费”等五花八门,每车每月达300多元。更耐人寻味的是,既使是乡镇发往乡镇或外县市的班车,根本不途经县城客运中心,也要每年交纳近2000元停车费。“欲加之费,何患无词”?公权在此遭到了无情的践踏和滥用。

  其实,明眼人一看便知,小小的运管所并非有什么“特批”的权力,而其之所以敢容许报废车辆上路,就在于报废车能给其带来更加丰厚的利益回报。而当利益追求一旦成为其首选目标时,派生出的种种行为必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将权力的滥用发挥到极致。如此下去,不但其服务功能消失殆尽,导致的必是屡屡的交通事故。

  可以说,在每一辆营运报废车的背后,潜存的就是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就是几十人的生命安全。因而,对乡宁运管所执法犯法现象,有关部门绝不能熟视无睹、麻木不仁,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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