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案后的爱心捐助不应“唯名是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0:11 红网

  对于中国司法而言,邱兴华是近一年来最应该被记住的一个名字。从来没有一个“死刑犯”的存留能够引起如此广泛的社会关注,并引发大规模的争议与讨论。笔者不是学法律的,也不是法律工作者,所以不想讨论其司法程序的正义或公正与否。我只是很纳闷为什么在社会舆论一边倒倾向于邱兴华的同时,社会捐助也一边倒地倾向于其家人。莫非那些死者的家属就不是“受害者”了?莫非他们就不需要社会的关注与援手?抑或我们捐助时都屈从于内心深处隐藏着的那“唯名是趋”的潜意识?

  也许人们内心一些柔弱的部分被邱兴华家人的悲惨生活震撼了,于是我们可怜他的家人,认同他的家人亦是受害者,于是我们踊跃献出爱心。可我们不能仅看到他一家的可怜,却忽略了11个遇难者家破人亡的惨剧。

  这一案件中,恐怕我们应该反思,媒体究竟应该负上怎样的责任。在他们的报道中,几乎是一边倒地大肆渲染邱兴华家人的难处,片面地追求邱兴华的“名人效应”。引领社会舆论的媒体如此“趋名”,难以深入了解事件全情的百姓自然会随之作出“选择”了。在社会捐助的过程中,我们每每看见媒体习惯性地抓住某一“名人”不放松且大作文章,于是大家的捐款便也随之滚滚而来。对于媒体而言,要抢这种“名人效应”和“新闻性”,对于捐助者而言,他们也可以忽略身边无数更需要救助的弱者,却也一定要随“潮流”而捐,跟风而献。这种“爱心”与“奉献”,似乎有点变了味道,背离了社会捐助的最根本意义。媒体可以为了发行量追求“名人效应”,整个社会和天下人却不应该在类似报道的误导下,让自己的爱心“厚此薄彼”,帮助受害者是不应该“唯名是趋”的。

  我们也应该反思,相关政府部门是否应该当好援手弱者的表率。在社会捐助如此踊跃的今天,由纳税人供养的有关政府机关更应该反哺于民间。当政府部门把税收款项大量用于救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时,我想纳税人一定只会感到欣慰,而没有半丝不满。除了掏腰包外,相关部门比媒体更有义务站出来引领和指导社会捐助的方向与方式。我们不能指望老百姓自己挖线索寻找需要救助的人,他们理应从相关部门那里得到更多的信息与资料。

  我们还应该反省一下自己的思考模式。我们是否太过“精明”了,以至于懒得用自己的大脑进行思考与分析?我们是否太过容易相信一些所谓“权威”或“主流”的声音?我们是否习惯于“人云亦云”?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大脑,我们本不必借助他人或者媒体的“大脑”来替我们作出分析与决定。谁错,谁对,谁可恨,谁可怜,谁该被唾弃,谁该被帮助,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选择,大家都一窝蜂似的“统一”行动,有些时候并不见得是好事。

  大家乐于捐助邱兴华家人,体现了国人的爱心与无私。但我们更希望见到人们的爱心不“唯名是趋”,不受部分不负责任的媒体的误导,不盲目地“厚此薄彼”。那才是目前社会最最需要的“道德捐助”。

稿源:红网 作者:中隐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