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提名权”是个什么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0:11 红网

  1月4日的《检察日报》报道了辽宁抚顺原市委书记周银校用“提名权”卖官的内幕。据报道,周银校在担任抚顺市委书记期间,运用在干部任免上的“初始提名权”,助人升官,为己敛财。从披露的案例来看,周银校开口提一下名,少则6万元,多则10万元。

  周银校的一句话,就可抵得上一个下岗职工10年的最低生活费,真可谓“金口玉言”。那么,“初始提名权”是个什么权呢?且看抚顺市委组织部一位负责同志的解释:任命一名干部一般要经过提名、组织考察,结果报主管干部的副书记、组织部长、分管的副部长以及分管处长等人,后报市委书记,通过后,上书记办公会,最后常委会表决通过、公示。这个程序,职务空缺是第一步,市委书记或者常务副书记的最初提名习惯上被称为“初始提名权”。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初始提名权”只是职务空缺后的一个推荐权,是市委班子成员、组织部门干部、甚至一般群众都应拥有的权利,周的一句话就那么管用吗?事实是,周的一句话就是一言九鼎,就是一路绿灯。

  这就可以肯定地说,在周当“班长”期间的抚顺市委,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形同虚设,至少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抚顺市委已经成了“周天下”。无庸讳言,组织部门干部、分管领导、市委常委如果有一道环节,有一个人提出不同意见,花钱买官的人也不会顺顺利利得逞。可惜的是,他们或者碍于周的情面,不愿给周难堪;或者慑于周的淫威,不敢同周叫真;或者出于个人私欲,顺水推舟,总之,他们在大是大非面前,放弃了党的原则。当然,周的利欲膨胀、专横跋扈是主因。可以想象,推荐、考察后的人选,要想上常委会,必须书记同意,这就无形中给周的“一言堂”创造了条件,不按我的意思来,就上不了常委会,看你们听不听我的?

  提名本来是推荐人才的一个初始程序,竟然演变成市委班子中个别人的特殊权力,得到“初始提名”也笃定成了准提拔人选,这样的选用人才怎能不堵塞言路,将德才皆备的干部拒之门外呢?这样的干部选拔机制怎能不产生腐败呢?现在,周银校已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助其腐败的“初始提名权”是否也该寿终正寝呢?各地与此类似的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这权那权是否也该废弃呢?

稿源:红网 作者:马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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