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坠河夺走28条生命内蒙古4名渎职嫌疑人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0:2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冬梅)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近日以涉嫌渎职犯罪,对发生在该市的一起客车坠河特大交通事故的4名责任人依法决定逮捕。

  2005年12月24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运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一辆超载大客车,在驶过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一条黄河浮桥时,冰层坍塌,客车坠入河中,致使28人死亡。

  2006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该事故背后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进行立案侦查。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发现,除严重超载外,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还有肇事车辆长期非法营运,以及“事故”浮桥所属单位马头湾公司违法架设浮桥进行运营。

  检察机关认为,巴彦淖尔市道路运输许可委员会原副主任刘文广违反有关规定,擅自为肇事车辆审批办理营运手续,已涉嫌滥用职权罪;原主任武卫东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肇事车辆继续非法营运,涉嫌玩忽职守罪。

  此外,鄂尔多斯市交通局海事局原局长万德甫违法为马头湾公司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任由“事故”浮桥在不具备通行条件的情况下,长期从事旅客运输,直至事故发生后,才对马头湾公司作出停航决定;杭锦旗交通局海事处原处长高虎平,作为该旗交通局安全生产员,对“事故”浮桥通行条件的不安全性非常熟悉却熟视无睹,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在明知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对黄河凌汛期间架设桥梁有严格审批规定的情况下,擅自同意马头湾公司架设浮桥进行运营,上述二人均涉嫌玩忽职守罪。

王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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