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为省钱推迟递诉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1:58 北京晨报

  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4月实施 法官提醒不要为省诉讼费而错过诉讼时效

  晨报讯(记者 武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届时,老百姓参与诉讼的成本将会降低不少。昨天,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当事人将前往法院立案的时间推迟到4月份以后。西城区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提醒,当事人推迟立案要注意诉讼时效,以免影响案件的审理。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西城区法院立案大厅,见到只有七八名当事人在办理立案手续,与节前人头攒动的场面相比,略显得有些冷清。“新办法降低了诉讼成本,部分当事人有可能考虑费用推迟了到法院立案的时间。” 西城区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告诉记者。

  “听到诉讼费下调的消息,我打算等到4月份再来办理立案。”市民李小姐对记者说,她并不着急,多等几个月并不碍事。“我提交了诉状,法官说符合立案标准,但我还没有交诉讼费。”市民陈先生听到新办法出台,也表示想再等等看。记者调查发现,有不少像李小姐这样情况的人。

  对于一些当事人推迟立案的现象,西城区法院立案庭的周法官说,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而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等案件诉讼时效为一年,当事人在考虑诉讼成本的时候,不要忘了案件的诉讼时效,一旦案件过了诉讼时效,当事人将丧失胜诉权。

  部分案件成本一览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

  ■目前: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部分按1%交纳。

  ■将来:新办法中最高限额由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交纳。

  ■成本降低:分割财产少于20万元的,便不用再额外交费了;分割财产为20万元的,诉讼费用比原来减少了1900元;分割财产超过20万元的,诉讼费用减少了一半。

  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计算

  ■目前: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将来:依据新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分为10类标准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

  ■成本降低:以5万元标的为例,当事人将比以前少交960元。

  劳动争议案件

  ■目前:每件交纳50元。

  ■将来:每件交纳10元,只是以前收费的五分之一。

  ■成本降低:每件少了40元。

  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目前:农民工讨要劳动报酬的,属于特困的可以暂缓交纳诉讼费。

  ■将来:所有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成本降低:这意味着农民工讨要劳动报酬可先打官司再交费。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