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弹:“不要花公家的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2:43 大江网-江西日报

  一个熟人从基层的一把手调到市级一个单位去“履新”,虽说是提拔了,可任的是副职,且单位也是“清水衙门”。过了几天,这人深有感触地说道:现在真是“花自己的钱不习惯啊”。

  原来,他原先所在的县里的那个部门,级别虽低,却也财大气粗,加上他又是“老大”,要干什么他就可以干什么,从出纳那儿拿钱,和从自己家里取钱没什么两样。家里的不少开支,基本上都是以一张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在会计那儿报销。到了新单位,仅安顿下来,买床、买洗刷用具等等,都要从自己口袋里掏钱,无怪乎发出了“花自己的钱不习惯”的感叹。

  这话真可以算作是我听过的“经典”话语之一了,同时也让人觉得耳熟。一想,广东省汕头市原副市长马红妹也有过类似的表白。马在回答反贪局检察官的问题时竟振振有词——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的穿的用的就都应该是公家的。马红妹开始只是报销自家买水果、面包、鸡蛋、油、米之类的生活开支的发票,渐渐胃口越来越大,发展到将几万几十万的公款占为己有。马红妹荒谬的“公仆论”和“花自己的钱不习惯”,真有异曲同工之“妙”。

  说来更可笑,据报载,一个从“处座”位子上退下来的干部,因为在家里“方便”要水冲厕所,便每天一早到家属院内单身公寓的公用厕所去“方便”,有时门卫还没有起床,就把人家叫起来,确实做到了“公家的人”,吃喝拉撒都“公费”啊。一个最基层的小官,不仅办婚丧嫁娶的酒席用公款,就连访亲拜友、游山玩水也要用公款、公车,甚至家里修猪圈招待人用的烟酒菜也记在了公款的账上。这样一些人,真可谓是“不花公家的钱”心不安。

  这也叫笔者想起一件事来。儿子从美国回来,美国同学特地从广州来看他。单位上同事请他们去歌厅“卡拉”一回,吼上几吼。才落座,同事去买单,谁知儿子和他同学坚决不干,一定要“AA”制,两人各掏出人民币50元来。原来,他们在国外早以“入乡随俗”,习惯了各付各的账。他们说,在国外,吃、玩都是“AA”制,公家请吃、请唱诸如此类的事是没听说过的,花公家的钱为自己个人买东西更属“天方夜谭”。他们接触到的外国人,压根就没有蹭公家的饭或是揩朋友的油的意识。

  《人民日报》曾发表一篇刘松林的文章,回忆1959年第一次给毛岸英扫墓的情景:“临行前,爸爸深情地说,‘去吧,孩子,代我问岸英好。说我很想念他,爱他,但我无法去看他。’爸爸叮嘱我们:‘去朝鲜扫墓,不要惊动朝方,给朝鲜政府添麻烦。不要登报。一切开支,包括往返路费,由我出,不要花公家的钱。’”

  毛岸英等烈士为了保家卫国和世界和平,英勇献身,长眠于异国他乡,刘松林等人代表毛主席和祖国人民前去祭奠,不能不说是公事、是外事,可毛主席却要求“不要花公家的钱”,共和国开国领袖的情操是多么高尚!

  “不要花公家的钱”与“花自己的钱不习惯”之间,有着云泥之别,一个是大公无私到了至善至美的境界,一个是自私自利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在毛泽东“不要花公家的钱”的崇高品德面前,今天一些所谓的“公仆”,真该是无地自容。而这掷地有声的语言,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也应该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

  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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