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2:58 大江网-江西日报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发展的先导产业,是农业重要的生产资料,推广良种良法是促进农业生产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相继出台后,在省政府精心部署下,全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观察我省种子生产经营和市场监管的现状,把这一改革与做大做强种子产业、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起来看,全面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实属必要。

  思考之一:

  由于政企不分、体制不顺、监管不力,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

  客观地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5年多来,种子产业在我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贡献份额显著提升。

  目前,全省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更换率达到25%,良种覆盖率95%以上,水稻、棉花等农作物种子商品率达到90%左右,种子在农业增产中贡献份额达到40%以上;全省民营、股份制种子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种子生产经营量占全省总量的60%以上,多元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格局已开始形成,种子管理步入了有法可依、公正执法的轨道,种业公益性技术服务体系得到加强。

  在看到种子产业在为我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作出贡献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种子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在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今天,我省种子产业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方面的实际推动力滞后,主要表现在政企不分、产权不明导致的产业规模小、行业集中程度低、企业竞争力弱。值得提醒的是,随着世界发达国家的种子企业纷纷进军我国种子市场,国有种子公司面临着国际、国内两大市场的挤压,我省企业在抢滩种子市场的商战中已明显处于下风。

  多视角看,由于在种子管理上还存在着体制不顺、监管不力,品种杂乱、未审先推、违规经营、制假售假等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我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损害了农民利益。

  思考之二:

  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以政企彻底分开为突破口,把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培育成独立的市场主体,打造一批种业“航空母舰”

  种子企业实行政企彻底分开,无疑是改革的核心,也是改革的突破口。

  实行政企彻底分开,列其要者有:在今年7月1日前,将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中剥离出去,实现人、财、物彻底分开。

  正确的决策,如果没有“量化”的要求,往往会事倍功半。抓好政企彻底分开的三个标准就是一个重要的量化指标。具体来说:一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生产经营机构要按时脱钩;二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不许在脱钩企业中入股、参股;三是将种子企业整体移交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也可通过企业改制等多种方式,退出国有资产。

  就实现政企彻底分开而言,规范产权制度改革,应是抓好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省政府已制定了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要求,通过产权转让、股份改造、兼并、破产、出售等多种形式,加快种子企业改制重组的方案。省种子管理站站长吴国昌认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须加大对种子企业的扶持力度,切实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实行依法制种,建设新型种业体系,以加快打造种业“航空母舰”的步伐,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思考之三:

  完善种子管理体系,把好“三个关口”,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杜绝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杜绝假劣种子坑农害农,是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

  抓好市场监管,关键是要有“兵”“打仗”。可喜的是,各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实施意见》,正加紧完善种子管理体系。各地在改革中操作的一个大动作是:进一步健全种子管理机构,由于合并、撤销等原因造成种子管理机构性质改变、人员减少的地方,正在恢复和完善,种子管理人员正在“老兵回营”。

  强化种子管理机构职能事关改革成败。正是有了这一清晰共识,各级种子管理机构提出了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种子市场和种子质量监管的决策,开始从把好品种“源头关”、“市场准入关”、种子“质量关”几方面加大执法力度,敢于监管,善于监管。

  种子管理保障措施没到位的现状正在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业内人士说,如果在改革中,各级政府将种子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公益性专项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目前没有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差、基本设施落后的种子管理机构给予“输血”。那么,“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状况就能得到改变,加强市场监管就有坚实的基石。

  方又平 本报记者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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