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上班第一天友阿高管成个税自报第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3:16 红网

  红网1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 通讯员 杨军 李昊)2007年新年上班的第一天,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龙桂元早早地出了家门,上午9时许她拿着几份委托书,赶到长沙市芙蓉区地方税务局的办税服务厅,替友阿集团7位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的高管人员进行个税自行纳税申报。很快,这些高管人员的年所得额、纳税情况等个人信息被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录入了电脑,龙桂元随后领到了相关人员的纳税凭证。这是自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来,长沙市首家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单位。

  在长沙市高收入行业相对较为集中的雨花区,昨日前往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人们更为积极,领取申报表的服务窗口前人们井然有序地排起了队,截至上午10时就有20多位纳税人完成了个税自行申报。

  纳税人清楚缴个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新《办法》实施后,使得过去纳税人被动的缴税方式,变成了现在的主动申报,提高了大家诚信纳税的意识。经过对个人年所得的信息清理,也有利于减少纳税人无意识的逃税行为。”龙桂元说,自从《办法》出台后,公司的高管层十分关注,元旦之前就全权委托她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直接开出完税凭证也让我们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一年到底交了多少个税。”

  高收入个人建立电子档案

  在省会长沙,雨花区是烟草、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等高收入行业相对较为集中的一个城区,昨日上午陆续有市民前往该区地税局的办税大厅进行个税自行申报,相关的服务窗口前,领取表格的人们自动排起了队。

  在办税大厅的休息区,由税务机关自行设计制作的漫画式宣传小手册随手可得,手册上税干和纳税人被设计成漫画人物,用通俗易懂的问答式对白答疑。据了解,一部分小手册还被制成精美的贺年卡,元旦前夕就已寄发至相关的高收入行业的法人代表和重点高收入个人。

  上午10时许,省电力公司的员工彭先生来到了自行申报窗口领取表格,详细填写了2006年全年的个人收入信息,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几个项目相加后,彭先生的年收入正好超出了12万元,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于是替他建立了一个个人收入电子档案。“税收是我们国家的财力支撑,而自动纳税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觉得自动申报个税是件非常光荣的事情。”而就在彭先生拿到完税凭证之前,雨花区已经有20多位纳税人进行了个税自行申报。

  个税自行申报有多种方式

  红网1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 通讯员 杨军 李昊)长沙市芙蓉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主任刘沙金介绍,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一定要亲自赶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纳税人可灵活地选择申报方式,既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申报方式,也可以委托有税务机关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今年春节前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还可以登陆长沙市地税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网上自动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采取数据电文方式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纸质资料;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权威答疑]

  问:哪些人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答: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法律责任吗?

  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0.5倍至5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加收滞纳金。

  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申报时都要报送哪些资料?

  答:1.纳税申报表;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该到什么地方申报?

  答:1.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2.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3.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4.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应在什么时候申报?

  答: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任何一个工作日进行上年度综合结算申报。

稿源:红网 作者:戴丹 杨军 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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