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招飞录取须交赔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3:3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张灵 通讯员李洪春)空军招飞局昨天宣布,空军2007年招收飞行学员全面检测工作已启动,为规范招飞录取,今年建立了违约学员交纳赔偿金制度,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学员要交纳赔偿金。

  违约学员交纳赔偿金制度是指:录取的飞行学员进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取得学籍军籍前改变志愿的要向空军交纳赔偿费用。空军招飞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近年来自动放弃录取的学员人数有逐年增多的趋势,为引导考生对自己的选择更慎重、负责,今年首次建立了这项制度,赔偿内容将涉及招飞期间的体检、心理检测、食宿等相关费用。

  据统计,除西藏、海南外,今年共有29个省市自治区的7万余名学生报名空军招飞,报考人数创历史新高。通过之前举行的政治、身体、心理和文化等方面选拔,1万余名考生通过初选,他们将陆续进入资格认证、体格检查、心理素质选拔和政审询问等方面的全面检测,其中北京地区的选拔将于3月7、8日在石家庄举行。

  今年空军招飞标准较往年更为细化,其中体检项目由116项增加到129项,如增加了超声诊断科,对脊柱侧弯等项目的判定更为细化、耳鼻喉检测使用CT技术等,增加这些项目是为了适应新战机对飞行员的要求。此外,在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的选拔范围中明确规定仅限于理工科专业,且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省级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

  在选拔录取阶段,今年将由各军区空军分别组织改为集中在北京由空军招飞局统一选拔录取,并增加了对考生文化课进行二次选拔,对招收的文理考生录取时分别划定分数线。

记者: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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