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4:29 钱江晚报

  本报讯 近两年,浙江有10余起假药就是通过抽验违法广告企业药品质量发现的,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的重要性可见一斑。2006年,全省共发现媒体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1407条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878条次。

  昨天下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专门发布了《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警示(第1号)》,9种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广告名列其中。包括乙肝灵胶囊;贵州百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杜仲降压片;补肾填精丸(二十六位帝皇牌);哈药集团三精干鹤制药有限公司的牛鲜茶;西安恒生堂制药有限公司的藿鹿补肾胶囊;糖人贴;奇爽——好贴;9快9减肥茶、胶囊以及碧萝芷等。

  “对预防肝脏组织结缔,阻止肝纤维化、肝硬化有较好作用,分别针对乙型病毒性肝炎进行特效治疗,消灭病毒、调节免疫功能……,著名专家联合推荐……,首创中外医学史上‘核苷定位’核心技术……,乙肝灵胶囊治疗乙肝总有效率高达94.5%。”可别小看这则广告,它的违法事实却不少:作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超出药监部门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利用专家、医疗学术机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宣传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据省药监局副局长吴宁一介绍,较之以往的违法广告公告,该警示更为详细,并将广告的违法之处直接指出,就是希望市民不要轻信其虚假宣传,以免耽误疾病的正常治疗。

  本报通讯员 汪建强

  本报记者 沈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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