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2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5:3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陈昌君)国税总局日前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根据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从今年开始每平方米年税额在1988年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

  据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目前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唯一税种,此前,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额度为每平方米10元,而成都市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8元。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每平方米年税额在1988年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此外,还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据业内人士分析,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对房价的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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