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温暖”要送实送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7:10 红网-湖南日报

  胡爱军胡国华

  新春将至,各地各部门都在按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要求,深入困难群众中,给他们送去一些必需的生活用品,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要把“送温暖”这一实事办好,必须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坚持做到“三送”。

  一要“实”送。在“送温暖”之前,要对困难群众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增强透明度,让群众来监督。在“送温暖”过程中,不能把“送温暖”当成一个简单的事务性工作。给困难群众带去必需的生活用品的同时,要到困难群众家中看一看,亲身感知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要坐下来听一听困难群众的心声,要认真地问一问困难群众还有哪些诉求,还有哪些需要我们关心和解决的问题。从而使“送温暖”不“虚”送,真正体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送温暖”的重要意义,泽惠于民。

  二要“公”送。个别同志搭乘“送温暖”的车,或暗示,或明提,对某亲属某朋友给予特殊关照。通过“送温暖”假公济私,令群众反感。因此“送温暖”必须公正公道地送,通过“送温暖”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了解群众疾苦,起到得人心、服人心、聚人心的作用,切实把“送温暖”工作做得让群众满意。

  三要“精”送。“送温暖”既要当热心人,更要当明白人,特别是要有群众观念,走群众路线,时时想到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我们要把“送温暖”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新一年工作的重要内容,把“送温暖”与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的困难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对策,制定有效措施,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尽快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送“精”品,出“精”活。

  要做到“送温暖”实送、公送、精送,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端正“送温暖”的思想,对“送温暖”这一实事实行全程监控:送前审核,送中督察,送后验收,最后的结果由基层群众评说,这样才能真正送实、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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