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首日无人登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7:32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月4日讯(记者魏传强实习生王露)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从今年1月1日起,年收入超过12万元者必须自行申报个税。今天是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但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受多方面原因的影响,今天省城并没有人到各税务服务大厅自行申报个税。

  根据省地税局日前下发的通知,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需在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向税务机关送交《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有关资料。

  今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位于文化东路上的历下地税分局服务大厅内看到,由于今天是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前来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市民非常多。但记者了解后得知,这些市民大都是前来办理房地产交易完税手续等纳税业务的。在现场二三十位市民之中,没有一个是来自行申报个税的。当记者询问一位前来办理其他业务的市民是否知道个税自行申报的有关规定时,对方竟表示,他是一个个体经营者,平时应该交的税他一分都没有少交,因此自己不应该再交税了。下午3点,记者在济南市地税局的服务大厅内等了半个小时,同样没有一个人前来申报个税。“今天倒是有人打电话咨询相关的政策,但是真正来申报的却没有。”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下午5点,记者从济南市地税局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济南市地税局尚未收到一份个税自行申报材料。在谈到这一新规定“遇冷”的原因时,济南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分析出了三种原因。首先,虽然今天已经开始申报了,但是很多市民对于相关的规定还不是太清楚;其次,很多单位的年终奖等奖励性收入还没有发下来,具体的年收入还要等到春节前才能最终算出来;此外,有一些高收入人群还存在侥幸心理,很可能会等到最后一刻才会主动去申报。该人士表示,他们近期将会把有关通知下发到各个企事业单位,让那些有代替纳税人申报的税务代理人尽快申报。

  济南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不按时申报和不如实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根据税收征管法进行处罚,最高可达5万元。对代替纳税人申报的税务代理人,如果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交或者少交税款的,除由纳税人交纳或者补交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交或者少交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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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收入超过12万元者,有11项收入需要申报: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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