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城建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7:44 扬子晚报

  本报南通电 从2006年12月29日起,南通市决定对城市建设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该市规定,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城建资金包括市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城市建设资金、实行项目管理的城市维护费、城建项目借(贷)款资金、城建项目国债资金等。实施过程中,由财政部门根据建设部门(单位)申请,经审核后,开具支付凭证,直接将城建资金拨付到收款人账户。 (丁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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