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环保者有利可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7:51 大众网-大众日报

  1月3日清晨6时40分,伴随着一连串清脆的爆鸣声,在水雾与泡沫的包裹中,广州天河城西塔楼庞大的躯体分三大块向中间坍塌,外围的排栅迅速倒下……环保监测显示,爆破点附近每立方米空气的悬浮颗粒不超过0.5毫克,5米以外的栏杆在爆破后不见灰尘,空气质量相当于3级,声响不超过75分贝,达到世界环保标准,业内称之为“中国环保第一爆”。(1月4日《大众日报》)

  在笔者印象中,大型建筑物的爆破,都是场面宏大,声响巨大,体积大小不一的粉尘会随着爆破产生的冲击波像子弹一样飞射出去,周围空气污秽不堪。然而,广州的这次爆破与众不同。尽管这次爆破不甚“壮观”,但却实现了低粉尘污染、低噪音污染、无飞石危害、无冲击波影响的“环保爆破”。

  没有尘嚣的爆破告诉我们,爆破污染并非不可控制。无疑,思想高度重视,以科学和技术为后盾,加大资金投入,是这次环保爆破的重要经验。但我更关注环保爆破背后的“利”字。在一定程度上说,“有利可图”是产生“中国环保第一爆”的重要原因。负责这次爆破的广东宏大爆破公司是个市场竞争主体,“环保”是其竞争利器,为之带来了数千次爆破机会以及滚滚财源。这次广州爆破,国内多家媒体现场直播,无疑让宏大爆破公司的商誉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让环保者有利可图,不仅是广州爆破的一条经验,同样适用于国内多个行业。

  环境污染,在当前依然是百姓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去年10月“出笼”的环境执法检查报告显示,“有水皆污”、“逢雨必酸”等现象触目惊心。面对生态环境新“警世图”,我们不仅要痛斥,更要解析产生这样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笔者看来,除了制度、思想、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外,必须重视环保之“利”。为什么明知违法还要偷排废水?一位企业老总曾这样说,“不偷排就赔钱,如果环保比污染赚钱,我不会偷排”。显然,环保者赔钱、污染者赚钱、环保吃亏的现实,不利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让环保者有利可图,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一条重要路径。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在国内的爆破市场,领先一步的环保者深受用户欢迎,能赚更多的钞票,如果其他行业也如此,还会“劣币驱逐良币”吗?事实上,如果环保者成为市场竞争的宠儿,环保之利远大于污染之弊,一些企业不仅没有必要铤而走险排污放毒,还会千方百计在环保上下功夫,以最大限度谋取环保之利。

  经济学家威廉·伊斯特林在《在增长的迷雾中求索》一书中认为,发展中国家最大的障碍不是有没有激励机制,而是没有把激励机制搞对。我国要改变环境保护上“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实,除了完善科学发展考核体系、严格环境执法外,亟待建立一套完善的、有效的环保利益激励机制,不仅要强调“谁破坏处理谁”,更有必要强调“谁环保谁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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