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对强行乞讨说“不”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7:51 大众网-大众日报

  

该对强行乞讨说“不”了
郑州市昨日开出了第一张因强行乞讨滋扰他人的治安罚单。一名从漯河来郑州从事职业乞讨的妇女黄梅(化名),因在公共场所强行乞讨滋扰他人,被火车站公安分局治安拘留。(1月3日《郑州晚报》)

  乞丐有“乞讨权”,这样的说法早已耳熟能详。然而当乞丐成了一种职业,租着住房,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日收入甚至高达百元,换言之,乞讨已成了一些人发财牟利,甚至快速致富的捷径,这“乞丐”还是原来意义上的乞丐吗?问题还在于,职业乞丐要钱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通过堵路、抱腿、拉扯纠缠市民等方式强行讨要,讨不到钱不罢休,讨到的钱少了也不罢休,甚至破口骂人。这样的“乞丐”,实际上已成了一个社会公害。

  现在不少城市,满大街都是乞丐,要钱的时候拖住人不放,不给钱就甭想脱身,这种强讨硬要,对于市民而言,既惹不起又躲不起。我们在谈论尊重乞丐人格尊严的同时,是否也该维护市民不受骚扰的权利呢?显而易见,郑州警方依法处理滋扰他人的假乞丐,不仅是还了市民一个公道,而且也是对“人性化”的正本清源。“人性化”要有尺度,这个尺度就是法律法规。判断“人性化”的真假优劣,并不只是看它是不是“温情脉脉”,而首先要看它是否合法。有法可依的“人性化”,才是本质的“人性化”,而离开了法律轨道的所谓“人性化”,对整个社会都是一种伤害。

  郑州警方还提醒市民:如果遇到强行乞讨的行为,可拨打110报警——依我看,报警是在维护自己不受骚扰的权利,也是在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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