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征城市工地扬尘排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7:58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记者1月4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增加环保专项资金投入,我省财政安排的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将由每年3000万元增加到3亿元,并从今年起开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等。

  相关政策还规定,2007年底前,适当提高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到2008年苏南地区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30-1.60元/吨,苏中苏北地区调整到1.00-1.40元/吨。同时,各地将出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今年还将制定“绿色电力”的价格,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01元,专项用于鼓励垃圾发电、风力发电、秸秆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吴昌红)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