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半年偷来一个“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8:05 北方晨报

  

男子半年偷来一个“家”

  王某偷来的东西多得令人吃惊 任传运摄

  该男子偷来的赃物可以办一个“瓷器展览”,各式地毯更是铺了家里一地

  本报盘锦消息 (特派盘锦记者任传运)白天物色好东西,半夜下班顺手从邻居那里“抱”回家。

  直到被警方发现时,王某在半年的时间里,偷来的花盆瓷器都可以办一个“瓷器展览”,各式地毯更是铺了家里一地。

  2006年5月开始,盘锦市兴隆台区西水湾小区一些私家花园里的东西时常不翼而飞。该小区保安部于部长说,小区隔三差五就会接到业主的举报,称摆放在私家花园里的石凳、石桌、衣架、地毯、观赏花卉等频频消失。保安部门为此加强预防和保卫工作,但是一直都没有发现作案人员。

  去年8月份,兴隆台公安分局创新派出所在该小区建立社区警务室。民警王海峰听说此事后,和小区保安部门商议制订抓捕计划。每天不但增加了夜晚值勤保安的人数,王海峰更是早出晚归。根据王海峰分析,小偷几乎见到什么拿什么,作案时间特别短,很可能是居住在小区内的人员所为。

  2007年1月1日晚上10点45分左右,巡逻的保安发现一名男子手中拿着一个花盆,从小区的一户别墅院子里走出来。发现有人看到后,男子骑着自行车快速逃跑。保安立即用对讲机联系蹲坑守候的王海峰和其他人员。几分钟后,王海峰和保安在该小区26号楼楼门口,把正准备上楼的嫌疑人抓获。

  该男子姓王,31岁,盖县人,在兴隆台某饭店当厨师,每月工资2000元左右,在西水湾小区买了一套房子。

  王海峰说,王某刚开始只承认自己偷了一个花盆,没有偷其他的东西。后来,保安发现业主丢失的东西全部都被王某藏在家中。

  “除了一张床和吃饭的锅碗瓢盆,他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摆在阳台和屋里的几乎都是偷来的。”王海峰说。

  据王某交代,他白天在小区里看到喜欢或者需要的东西,等到晚上10点下班回家,就把东西偷走。

  因为他住的楼层高,可以看到小区内保安的活动。有时,早上5点左右,趁保安换岗之际,他也偷些东西,因熟悉小区地形,屡次得手。据王某说,偷到手的东西,能用上的就留着,用不上的就找机会卖掉。

  昨天,记者看到,警方从王某家搬出的赃物摆放在一起,可以举办一次瓷器展览。各式各样的瓷器30多件,甚至还有梯子、衣架、女士皮衣、各种样式的地毯等物,其中一个石凳重达80公斤。“这么重的东西,他是怎么搬到七楼的?”一些前来认领物品的业主惊叹道。小区保安部于部长说,所有赃物被搬出来后,王某的家中只剩下一张床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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