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6000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8:28 西部商报

  从今年起,甘肃省施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长可通过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助学贷款

  西部商报记者 陈永君 夏苗为您报道 《甘肃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暂行办法》自即日起开始实施。从今年起,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的大学生,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6000元。每生每学年最高6000元

  《办法》规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贷款实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可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但受益人须在毕业后2年内开始还贷,毕业后6年内全部还清。毕业之日的下月起自付利息

  受益大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同级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全部由借款人自付。借款人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受益人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受益人在校期间发生退学、开除和死亡等情况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人自付利息。受益人若继续攻读学位,借款人要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受益人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将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助学贷款不能重复申请

  我省将设立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贷款人给予补偿,由高校和财政各承担50%。在优惠政策方面,《办法》规定,已经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受益人,不得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程序

  学生(受益人)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高校审核,同意后在《甘肃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上签注意见,提供开户行及账号——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接到申请后10日内给予答复——符合条件者15个工作日(含答复时间)内发放贷款——贷款打入高校指定账户。

  学生申请时应提交:困难情况的说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书面证明文件。家长申请贷款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详细地址联系方式、高校签注意见的申请书及有关附件、高校提供的开户行及账号及受益人出具的承担第三者连带责任承诺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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