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盛名下更要追求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8:31 西部商报

  广州市成为中国内地第一个跨入人均GDP过万美元的城市,这是一件大喜事。但是,人均GDP增长并非我们的最终目的,在物质文明进步的同时,促进社会公正和稳定,实现全社会的和谐,这才是根本目的。

  日前,广东省社科院公布了一项“广东立法问卷抽样调查”的结果,相当部分参与调查的人大代表对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表示关切,人大代表认为当前社会不公平最严重的前三项领域是“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另外,有资料表明,2005年广东省分配不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阶层收入差距拉大,贫富不均,城镇最低收入户与最高收入户的收入差距超过10倍;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财力分布不均,从财政收入总量看,珠江三角洲占84%;三是县域经济发展缓慢,城乡差距明显。因此,广州市人均GDP过万美元在这种分配不公情形下,是难以保证广东省乃至广州市的和谐稳定。显然,要实现社会和谐的目的,仅仅人均GDP过万美元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在立法、司法、行政等多方面进行体制改革来保障各方利益平衡,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立法是分配社会各阶层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关口,是实现“分配正义”源泉所在。而司法是调节社会各阶层冲突,确保法律得到公正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的另一道重要关口。在促进立法民主、司法公正独立的同时,我们还要强调政府法治。只有在立法民主、司法公正、政府法治的前提下,广州市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对于广州、广东省乃至全国民众,对于社会和谐,才是一个真正的福音。

  杨涛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