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年龄 退休金月少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8:41 长江商报

  社保处认为王婆婆退休时间“早了4年”,王婆婆否认并将社保处告上法庭

  新闻索引

  30年前填招工履历表时,王婆婆一念之差,故意将自己的年龄多填了几岁,没想到这一差错给她退休后的生活带来了大麻烦。王婆婆觉得应该按实际年龄在2005年退休,但社保处给她按照档案年龄算在2001年退休。这样一来,王婆婆不但“早退”了4年,退休金也少了近200元。于是,王婆婆将武昌区社会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武昌社保处)告上了法院。去年12月,此案在武昌区法院一审开庭。因庭后需补充材料,王婆婆的老伴杨爹爹昨日又到法院交材料,并申请再次开庭。

  聪明反被聪明误

  王婆婆家住武昌区复兴路,从开始参加工作一直到退休,都是在曹祥泰副食品商店当营业员。王婆婆说,她是1955年4月份出生的,1973年嫁给了丈夫杨某。因为杨某比自己大10多岁,王婆婆年轻时总不好意思告诉人家夫妻俩的真实年龄。

  1976年3月份,婚后的王婆婆找到了平生的第一份工作——曹祥泰副食品商店营业员。在填招工履历表时,王婆婆看着“出生年月”一栏时犹豫了。为了避免别人笑话自己的丈夫比自己大那么多,王婆婆“聪明”地将自己的年龄改大了4岁,在招工表上填上了“1951年4月出生”。此后的工作档案上,王婆婆一直按“1951年出生”来填写。

  没有想到,王婆婆30年前“聪明”的举动居然给她30年后的退休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每月少拿近200元退休金

  2005年,王婆婆50岁了,按照规定该退休了。于是,王婆婆去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单位按法定程序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武昌区社保处。

  武昌区社保处在核查材料时发现,王婆婆的工作档案记载出生年月为1951年4月,这样一来,就应该是2001年退休。于是,按照相关规定,社保处给王婆婆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按2001年退休算。社保处将2001年到2005年王婆婆养老账户上所缴的4年养老金全部退还了王婆婆及其单位。此后,王婆婆每月领取505元的退休金。虽然觉得按2001年退休与实际年龄不一致,但王婆婆也没太在意。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婆婆发现与自己同时进单位,同为营业员,又同时退休的同事刘某的退休金比自己高了180多元。王婆婆想来想去,觉得肯定是与让她“提前”退休4年有关,于是找到武昌社保处,要求按照实际的退休时间即2005年算退休金,但遭到拒绝。

  王婆婆觉得这样不公平,也不合理,于是将武昌社保处告到法院,要求撤销对她退休时间的认定,并按实际退休日期计发退休工资。

  如何确定年龄成争议焦点

  庭审过程中,到底是按户口、身份证来认定公民退休年龄,还是按档案记载来确定,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王婆婆认为,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出生日期都是1955年,且上学时的档案记录也是1955年出生,只有1976年工作以后的档案才写的是1951年出生,不能仅仅只按后面的档案来认定年龄。

  武昌社保处则认为,按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文件,及湖北省的相关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所以王婆婆的出生时间应以档案中记载的1951年4月为准。

  最后,法院宣布择日再审。

  本报记者 王娟

  ■存异观点

  年龄如何认定说法不一 专家普遍建议尊重事实

  此案中,关于退休年龄如何认定问题,记者昨日在采访时,发现专家和市民的看法不一。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安学则认为,此案的关键所在是要明确相关规定中“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的“档案”是指工作档案还是学生档案,如果是学生档案也包括在内,那王婆婆只要把之前上学时的档案拿出来做证据,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一位社保局工作人员则表示,如何认定退休年龄,相关部门已经有了标准,就应该按标准来办事,否则为了一个特例而改变标准,则会影响办事机关的效率和公正。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尚重生则认为,王婆婆即使当初有意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年龄,也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在主观上没有恶意。

  “不过这倒给人们一个提醒,填表格时应审慎。”尚重生说,填表格不能马虎对待,是多大就填多大,否则说不定以后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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