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设立专门刑事审判区 有力保障死刑案件二审程序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9:3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佘锦通讯员/王华兵)昨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区举行揭牌仪式,深圳市中级法院主要领导、刑一庭和刑二庭全体法官及法警支队参加了此次仪式。

  独立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域外的刑事审判区,位于罗湖区红岭中路1053号。在此办公的有刑一庭、刑二庭及相关辅助部门,主要用于满足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在揭牌仪式上表示,设立专门的刑事审判区,是努力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维护特区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保障死刑案件二审程序和核准程序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法院加强对刑事审判队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树立和维护刑事司法权威。

  据悉,从2007年1月1日起,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新一轮刑事司法改革正在深入推进。深圳市中级法院每年审理的重大刑事案件相对较多,刑事审判区的设置不仅有利于这些案件的规范审理,也将为上级法院对死刑二审案件依法开庭审理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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