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退税短信骗取银行账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9:32 南方日报

  冒充税官行骗花样翻新

  发送退税短信骗取银行账号

  市国税局:提高警惕仔细查问

  本报讯(记者/凤飞伟通讯员/陈俊峰赖远忠)冒充国税局干部推销书刊、发送退税短信来套取银行账号、假借税务借税务机关的名义要求企业参加培训班并收取费用……记者近日从深圳国税局获悉,一直以来,冒充国税局领导或干部行骗的事件在深圳时有发生,最近又出现“退还汽车购置税”、“买房可以退税”的新骗术。针对这一情况,日前深圳市国税局在深圳国税网站(www.szgs.gov.cn)发出警示:纳税人需要增强防范意识,警惕假冒税官实施行骗。

  借培训名义骗取钱财

  据介绍,冒充国税局工作人员行骗的事件在深圳时有发生,行骗方式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深圳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06年年底,,龙岗区国税局龙岗税务分局接到龙岗区碧湖物业管理处的咨询电话,反映有很多业主收到了无来电显示的短信,告知他们现在买房可以退税,最高可退税8万多元,让他们告诉对方银行账号,有些人在短信中还收到类似“到北京去领取”的语句。龙岗国税分局的对外咨询电话每天都会接到数十个纳税人咨询“购房退税”相关事宜。经该局核实,此事件“退税”为假,骗取纳税人钱财为真。

  据介绍,与以往诈骗案件不同,新骗术更具有隐蔽性。一是诈骗分子给群众留下的咨询电话是龙岗国税分局的对外咨询电话,有些纳税人一听到是正规部门的咨询电话,易对骗子的短信信以为真;二是诈骗分子利用纳税人对税收知识的不了解,故意留下国税的咨询电话,而房地产税收管理由地税负责,有些纳税人认为国税和地税都差不多,为了省事而没有咨询地税相关部门,从而轻信了谎言。

  “假借培训的名义骗取钱财”的案例也发生在龙岗。日前,龙岗区国税局龙岗税务分局接到某公司会计人员举报,有不法分子假借税务机关的名义,以培训新会计准则为名目,要求该公司的会计人员到某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培训费用为900元/人。经该局最后核实,果然是不法分子打着培训的幌子行骗。

  行骗呈团伙化智能化特点

  据了解,伴随深圳经济的繁荣发展,假冒税官实施行骗的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隐蔽,呈现出团伙化、智能化特点,让人防不胜防。不过,花样虽多,但大多都是利用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不了解以及对税法知识的不熟悉来进行诈骗。

  那么该如何防范这些假税官呢?深圳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说,其实,纳税人只要提高警惕,多做有心人,是不难发现对方破绽的。他介绍说有如下几种简单易行的办法:一是查证。纳税人在遇到陌生“税务人员”收税等情况时,有权要求对方出示执法证件,不能仅把是否着税服作为判定对方税务人员身份的依据。查证时,要注意辨别证件真伪,查看证件印章是否清楚、完整等。二是查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特别要注意的是,收据和白条不能代替税票。对不能开具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应理直气壮地予以拒绝。三是询问,遇到陌生“税务人员”,纳税人应多询问当地税务机关有关情况,比如税务机关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等。对答非所问或回答吞吞吐吐的,应提高警惕,必要时应打电话向税务机关核实;同时询问时还要注意观察,不法分子做贼心虚,往往神情紧张,极易露出破绽。

  “以税务机关名义推销书籍的肯定是骗子!因为税务机关从来不向纳税人推销书籍。”深圳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些纳税人上当受骗就是因为自己对税法及税务机关不了解。因此他再三提醒纳税人需要随时关注税务动态,充分了解纳税知识,让诈骗分子无机可乘。如可疑电话、短信等信息,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一旦发现诈骗行为,应及时报案,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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