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妇、幼发展规划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9:4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日前,记者从江苏省卫生厅印发的《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和《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方案中获知,今后,我省妇女和儿童的健康状况将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改善我省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状况。到2010年,孕产妇产前筛查率和艾滋病筛查率分别达到90%和70%以上;城市、农村妇女病普查率均稳定在80%以上,逐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新生儿省定3种疾病筛查率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80%以上;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以乡为单位稳定在95%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8‰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

  与此同时,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要建立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地要按18岁以上妇女和7岁以下儿童年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将婚前医学检查、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妇女病查治等妇幼保健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市、县(市、区)级妇幼卫生事业费占当年卫生事业经费总支出的比例不低于5%。城乡妇女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开展产前诊断(筛查)服务,规范孕产期、更年期和心理卫生等保健服务。

  同时进一步加强儿童保健工作,此外,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和儿童卫生保健也被纳入规划。沈甜陈艳萍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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