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妇女人流费可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9:4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计生委获悉,从今年起,南京将全面推行南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示范社区工程,实施计划生育的流动妇女意外怀孕后的手术费用也可以在南京报销了。

  南京市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处相关人员说,外来人口只需要拿着户籍所在地的《婚育证明》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一卡通到居住地社区就可以享受南京居民的计生服务。经过验证、录入电脑,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库,与流动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实施合同。合同签完以后,社区需要给流动人口“一卡通”服务。实施计划生育、经过避孕措施却意外怀孕的流动妇女的手术(上环、人流、结扎、引产)费是可以在南京报销的,一般情况,在单位报销。如没有单位,手术后可到居住所在地社区报销。张烨娟李花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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