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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伤老人,监护人该担何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9:58 信息时报
020-38472985 栏目特约律师所 开通时间:0800~2400 020-34323197 时报法律工作室 开通时间:1500~1600 读者小西:上个月,我奶奶晚饭后独自散步,一个大约3岁的小男孩突然从身后冲出撞上了我奶奶,造成我奶奶3节脊椎骨折,住院至今。当晚,孩子的母亲在向医院打电话时也承认是其儿子冲撞所致。但是,其家人在预交了500元医药费后就拒绝再承担医疗费,请问:男童的监护人是否该承担全部责任?该怎么对我奶奶进行赔偿? 答:监护人应该承担全部民事责任;你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提起诉讼时,需要准备好证据材料。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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