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从13名专家“终身禁止评标”说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10:32 四川在线

  为确保招投标工作客观公正,四川省推行了“统一评标专家库制度”,目前专家库已扩大到7000多名评标专家,同时有13名专家因不能公正评标而遭“终身禁止评标”处罚。(1月3日《新京报》)

  当笔者读到这条消息时,为四川这种坚持原则的务实作风叫好。认为此举措改变了以往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决定,而是由掌握实权的领导干部决定的问题,形成了“要资源,找市场”的氛围,避免了掌握资源的部门和人员利用手上的权力以权谋私,减少了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的条件和机会,从源头上防止了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发生,保护了一大批党员干部,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

  众所周知:招标投标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比较成熟、高级和规范化交易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已广泛地应用和推广,我国从80年代初开始引入招标投标制度,并于2000年1月1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其规范的、有效的竞争有助于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其公平的、透明的操作程序有助于防止腐败倡兴廉政。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规范的招标投标活动,对于保证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加速与世界经济接轨,保证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加快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强力推进招标投标制,培育和发展招标代理中介服务市场,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有力促进了建筑市场新格局的形成。但不容忽视的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正常现象。主要表现为:对招投标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单位不愿意招标或者想方设法规避招标;招标程序不规范,项目招标方案未实行审核,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服务项目招标率较低,有的招标公告发布不规范;招标投标市场不够规范,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机构行为不够规范。而这些现象,既影响了我国招标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滋生了腐败。

  为防止招标投标过程出现不正常行为,特别是防止投票单位与评委相互勾结,近几年以来,四川等省市打破部门、行业界限,将有关省级部门与各地区的评标专家资源整合,组建了全省统一的“评标专家库”,按专业、技术等级和地域分类,分片设置评标专家子库。规定所有国家投资建设的项目,评标专家必须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时,为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有的省市还专门开通了“招标投标监督网”,实现了网上受理投诉、网上公布查处结果、双向咨询交流。仅四川省两年来就受理各类投诉300件。有关主管部门对查实的“4家投标企业实行了市场禁入,对13名专家终身禁止参加评标,对5家招标代理机构和3个评标专家抽取终端进行了警告。”固然值得肯定,但笔者认为仅靠这些手段还不够,还应继续加大建筑市场整治。尤其要针对建筑市场存在的专包和违法分包、虚假建设监理等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人员非法干预和操纵工程承发包活动行为;严厉查处工程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挂靠、监理不到位等行为。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招标公告发布、投票报名、投票单位资格预审等环节的监管,防止人为的限制因素;加大对评标、定标的监督力度,防止暗箱操作;加强对招标投标监管部门的督查,彻底的消除地主保护,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邀请招标审批、招投标督办等三项制度,充分发挥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作用。真正让招标投标名副其实,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造福广大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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