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文化宫”被紧急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10:40 兰州晨报

  “金城文化宫”被紧急叫停

  改建方案未向文物部门报批擅自实施属于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平丽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金天观要变身“金城文化宫”,文物部门却毫不知情。记者1月3日获悉,兰州市金天观(兰州市第一工人文化宫)改建“金城文化宫”修缮方案,因未向文物行政部门报批已被紧急“叫停”。

  《文物法》明确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也就是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金天观如果要进行修缮、改建等,首先须征得兰州市文物局同意,然后报请省文物局审批通过。

  兰州市文物局副局长陈世忠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文物建筑中开发、构建新景观必须首先考虑是否会影响、破坏原有的建筑,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审查的任何开发行为都是绝对禁止的。任何单位未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对古建进行的改建、修缮、迁移等行为都属违法行为。

  针对金天观的历史遗留问题,2006年市政府工作会上正式敲定金天观保护方案,理顺金天观的管理体制,2007年将金天观管理以及现有资产、土地全部移交兰州市文物局,无条件拆除观内违章、临时建筑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家属楼、临时商铺,恢复文物古建筑的原有风貌。保护方案计划将金天观建设为“陇上名人和兰州民俗博物馆”,通过举办名人民俗展览,充分展示文物古建的历史内涵和原有风貌,让金天观真正成为助力兰州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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