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月起将施新规:普通感冒医生不能开抗生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10:43 中国新闻网

  医生开处方使用抗生素,必须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再也不能“一开了之”了。昨天获悉,为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的产生,上海市卫生局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细则》明确规定,医生开处方使用抗生素时,必须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才能应用抗菌药物。而缺乏细菌及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以及病毒性感染者,都不能应用抗菌药物。例如普通感冒、麻疹、病毒性肝炎、灰髓炎、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有发热的患者,将不再用抗生素药物治疗。

  医生开处方使用抗生素时,还要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就不能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时,才可应用静脉给药,如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立即改为口服给药。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去年共接受到12000余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其中一半是因滥用抗生素而引起的不良反应。据该中心常务副主任杜文民介绍,滥用抗生素问题长期存在,部分医生不管患者是细菌性还是病毒性引起的疾病,都习惯用抗生素来应对,从而使抗生素的使用量居高不下,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卫生部合理应用抗菌药监测网专家、华山医院传染病科抗生素研究所教授张永信昨天指出,滥用抗生素最容易引起的不良反应就是过敏性皮疹和消化系统失调,直接后果是全身红肿、恶性呕吐、腹泻、便秘等,严重的还会造成心跳、呼吸骤停。(来源:新闻晚报;作者:朱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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