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生痴呆儿,表兄妹婚姻被判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11:08 常州日报

  “我连生了两个孩子,都是痴呆,第一个没足月就死了,第二个好不容易养到14岁,可还是痴痴呆呆的,生活都不能自理。这都是愚昧害苦了我!”在法庭上,顾梅声泪俱下。近日,新北法院民庭受理了一起不寻常的离婚案。

  表哥以死相逼强行结婚

  顾梅的娘家在苏北农村,她的外婆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远嫁来常,有一个比顾梅大两岁的儿子。1990年,19岁的顾梅跟随母亲来常探亲,十多年没见的老姐妹俩难舍难分,顾梅也就跟着母亲在常州住了下来。大姨家的儿子蒋利友对顾梅特别热心,人前人后都带着这个漂亮的表妹。时间一长,蒋利友对顾梅产生情愫,与母亲商量想与顾梅结为夫妻。

  “亲上加亲,好啊!我也挺喜欢这个外甥女的,做儿媳妇正好!”蒋利友的母亲对这一提议非常高兴,便让儿子与顾梅说。哪知,顾梅对这门亲事却不同意,觉得嫁到常州离家太远。蒋利友苦苦哀求,顾梅就是不松口。倔强的蒋利友硬拉着顾梅到了河边,声称不同意就跳河死在顾梅面前。19岁的顾梅被表哥的举动吓坏了,再加上表哥的几句好话,便答应和他结婚。这门亲上加亲的婚事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完美,因两人没有感情基础,婚后经常为琐事争吵。

  1991年底,顾梅生下了第一个孩子,被医生诊断为先天脑发育不全,不到三天就夭折。1992年底,顾梅再次生下一个脑发育不全的痴呆儿,经抢救,命是保住了,但毫无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人终身照顾。这一变故,让本就经常吵架的夫妻俩感情更加不和,甚至发展到了动手的地步。

  为取证法官亲下乡

  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生活的顾梅决定放弃这个家庭,2006年11月,她向新北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和丈夫蒋利友离婚,孩子归丈夫抚养,并向承办此案的陈法官说出了自己与丈夫为表兄妹的实情。

  法官了解实情后,建议顾梅出具一张证明,证明她与丈夫的亲属关系。然而,本来是一桩极易办到的事,却遇到了重重阻碍。顾梅的外公、外婆已去世多年,好多亲戚也早已不在老家,找不到人证,顾梅只好回老家找居委会帮忙。当顾梅风尘仆仆地赶到苏北老家时,居委会竟然不肯出具证明,原来,蒋利友不肯离婚,而老家居委会的熟人正好又是他的远房表哥。折腾了几天,顾梅无功而返,无奈之下,她只好向法官求助。热心的法官决定帮一帮这位绝望中的当事人。

  法官先去了蒋利友家所在地的派出所,但因为顾梅是外来人口,找不到上代的相关材料。11月20日,法官特地赶到了苏北顾梅的老家。他先找到了当地派出所,要求调出当年顾梅外婆一家的户籍,也许是当时没有归档或年久失查,派出所的户籍档案室也没有找到相关的资料。陈法官又下乡找到了当地居委会,哪知,早已和蒋利友通过气的居委会人员还是拒不出具证明。面对这些愚昧的村民,陈法官只得要求当地法院出具调查令,要求分管政法的乡长出面处理此事。经过几天的努力,法官终于替当事人拿到了这份户籍证明。

  终审判决婚姻无效

  去年12月,新北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顾梅与蒋利友之母系同胞姐妹,双方的婚姻是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第十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其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此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又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判决原被告所生之子由被告抚养,原告顾梅每月支付其子生活费150元。小伟宁洁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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