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电视售后尚存五大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11:30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日前,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对外公布了2006年平板电视投诉情况,并指出目前国内平板电视售后服务中主要存在五大问题。

  首先,在平板电视出现故障、更换主要部件后,主要部件的保修期不能顺延。生产企业为了回避这个问题,不需要顾客在取机单上签字以免留下证据,有的企业只愿意向顾客承诺将保修期顺延一个月等等,这些都是违反“三包规定”的。“三包规定”指出,在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出现故障,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修理或者更换主要部件,更换主要部件时应当使用新的部件。更换后的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同时要记录在维修记录的维修情况一栏中。

  第二,在维修结束后,生产企业维修服务人员不给消费者提供维修记录凭证,甚至不让消费者在维修记录上签字。这种做法也是严重违反三包规定的,对消费者的利益是有侵害的。

  第三,个别生产企业对于消费者在三包期内提出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过了三包期之后要收费解决。这种做法也是不妥当的,而且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

  第四,个别企业从事售后服务的人员总体水平偏低,素质不高,给企业的售后服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例如企业售后服务电话接听人员不懂业务,对消费者咨询的一些问题无法解答,或者无法正确解答,引起消费者不满。另外,有的企业售后服务人员对故障现象前后解释不一致,最后弄得消费者莫衷一是。

  另外,平板电视买得起修不起。平板电视维修费用高已经成为普遍问题。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周明表示,要把维修成本降下来,有几个方法。首先是明码标价,防止企业在价格上水分太大,给消费者带来影响。其次,要对三包的某些规定进一步完善。三包规定完善,这其中又涉及一个问题,即大屏幕或者平板电视显示屏保修期的问题。平板电视显示屏究竟应该保修多长时间,始终没有很好地解决。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即将颁布质量担保条例,要在这方面做出明确的具体规定。

  周明透露,国内消费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标准于2006年6月立项,由信息产业部批准开始制订,现在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预计在2007年5月出台。通过制定此标准,规范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行为。

  据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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