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恐吓求职”与“下跪求职”何其相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12:00 光明网
颜丙文

  大学毕业生梁某因为一直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盘缠也快用尽,自感被人蔑视,竟向浙江瑞安市政府敲诈50万元“补偿费”,并恐吓如得不到满足,将实施“1天杀1个”的杀人计划。2006年12月27日,梁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捕。(《东方早报》2006年12月29日)

  古有侠客大义济苍生,遂有“十步杀一人”;今有毕业生求职命运多舛,便扬言“一天杀一个”。虽说只是一个计划,也不禁让人毛骨悚然。一般认为,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往往也是犯罪多发期、心理动荡期,久遭落魄而意志不坚者极有可能产生不良情绪,如果长久郁积心中而不能以合理方式排遣出去,后果将不堪设想。

  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大学生面临日益严峻的就业困境,而突围之路却很渺茫,久经挫折而自感无奈者也就极有可能采取非常规甚至非法的求职手段。最近我国接连发生大学生“下跪求职”事件,无疑预示着非常规的求职手段将有愈演愈烈的倾向,而“恐吓求职”事件的发生则标志着就业之弦随时都有绷断之危险。不论是毕业生“下跪求职”,还是毕业生“恐吓求职”,都不仅是毕业生之耻,更是教育之耻,社会之耻。

  有关部门理当尽早未雨绸缪,深刻反思,抓住个案,认真分析,以求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出现更加出格、更加危险的大学生求职事件。比如,对于身有残疾而自强不息者,有关部门应主动为其安排就业岗位,或采取税收减免等鼓励措施让企业聘用残疾大学生。重庆聋哑女熊小芸向上百家单位投递简历应聘,都因她是残疾人而被拒绝,不得已才向应聘单位下跪求工作。如果有关部门能够给予特殊群体以特殊关爱,何至于此?

  再比如,有关部门可以为毕业生提供求职补贴,诸如设立毕业生廉价出租屋、提供廉价公交服务等等,以减少毕业生求职成本,毕业生也不至于因为盘缠用尽而想出“恐吓”一市之长的下下策。可以想见,毕业生梁某之所以认为受到蔑视,心里很不爽,恐怕就是因为感受不到社会的关爱与温暖。至于湖南某高校研究生下跪求职,恐怕多是因为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学校应当及时给予心理疏导。

  在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加强心理疏导及其特殊照顾特殊群体之外,有关部门更应努力增加毕业生的就业机会,以期改变“僧多粥少”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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