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家医院签约不雇“医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12:27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许沁报道

  本市24家民营医疗机构签定承诺:不以雇佣“医托”招徕病人。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召集沪上24家有关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举行了整治“医托”工作通报会暨医疗机构法人承诺签约会议。据悉,民营医疗机构与卫生部门签订承诺的形式,在本市尚属首次。

  监督部门打“预防针”

  从今年起,本市正式实施《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对雇佣“医托”等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而此次承诺签约仪式,是卫生监督部门特地给民营医院提前打上的“预防针”。

  与会的24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当场就签定了《禁止医疗机构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告知承诺书》,承诺不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

  签约医院曾有“医托前科”

  记者了解到,这次参与签定承诺不以雇佣“医托”招徕病人的医疗机构全部是民营医院。其中,有一半以上是去年以来卫生监督部门接到过群众投诉,举报医院有“医托”行为的;而另外一部分则是曾经被卫生监督部门发现并查实有“医托”行为的。

  市卫生监督所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强告诉记者:“从今年起,本市将实施《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凡是对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度和诊疗常规的行为,按照违规行为划分为43种不良执业行为,并根据每种不良执业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置不同记分分值,作为对医疗机构‘年检’的重要考评依据。其中,对医疗机构以雇佣‘医托’招徕病人、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完全责任的,一次记6分。”

  严重违规注销执业许可证

  据《办法》规定,对于医疗机构床位不满100张的、一年校验期的、记分超过18分的或医疗机构床位在100张以上的、三年校验期的、3年记分累积超过54分的,可能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有关人士透露,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往往是那些业务量不大、核心竞争力不强的医疗单位,尤其会“铆牢”外地来沪人员,使其得不到正规治疗,健康权益受损。

  据悉,针对“医托”行为,今年本市还将继续开展有关综合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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