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邱兴华的“名人效应”与媒体的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20:00 光明网
王清

  在邱兴华被抓捕归案后,遇害人家属分别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要求邱兴华在经济上赔偿他们的损失,但最终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与此不同的是,邱兴华的家人在案发后一直得到政府、社会的关注和帮助。(12月30日南方网)

  邱兴华无疑是2006年度“名人”——尽管这“名人”由11位无辜受害者的鲜血而凝成。是“名人”就会产生“名人效应”。这不,邱兴华的家属得到了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和各界关爱,“看上了电视”,“用上了手机”,“搬到了郊区居住”;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11位受害者家庭仿佛被社会遗忘了,索赔无门,生活维艰,缺乏政府和社会关怀,承受着精神及物质上的双重打击。这其中,除了政府失责,人心不古,社会良知发生倾斜之外,媒体没能尽到应有社会责任,乃是重要原因。

  邱案发生后,媒体关注的焦点,都是邱兴华的杀人动机、公安部门的追捕过程以及先后两审的案件经过,尤其是围绕该不给让邱做精神病鉴定,着实让媒体兴奋和热闹了好一阵子。“爱屋及乌”,媒体在把笔墨和镜头投放在邱身上的同时,也没忘了对其亲属的全方位“追踪”、“传真”和“纪实”,把其家庭情况事无巨细地展现在受众面前。公正地说,媒体不是不可以这样做,也要需要这样做,只是在一窝蜂报道邱和他的家庭的时候,怎么就有意或无意地“忘记”了那些倒在邱兴华魔掌与屠刀之下的11位受害者和他们惨遭变故、痛失亲人的家庭呢?

  我们没有看到,失去丈夫的妻子如何呼天抢地、痛不欲生的情景;我们没有看到,失去爱子的母亲如何悲恸欲绝、死去活来的情景;我们同样没有看到,失去父亲的幼子宛若一只孤燕,伶仃地走在外出打工路上的情景……而这些,都在真实地发生着。这11个家庭,天塌了,地陷了,人生破碎了,希望毁灭了,生活里自此失却了笑声。在心灵遭受摧残的同时,他们原本困难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缺衣少食,债台高筑,拖家带口,举目无亲。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媒体都集体“忽视”了。以致于很少有人知道11位受害者的名字和他们家庭所面临的困境。与此相反的是,由于媒体宣传带来的“名人效应”,邱的亲属受到了政府的关照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捐款赠物者不断,生活境遇得到改善。

  邱兴华的家庭和另11位无辜被害者的家庭,都是受害者,为何受到“冰火两重天”的对待?在这件事上,媒体难辞其咎。是媒体社会责任感的缺失,造成如此窘况。普利策说:“从不对穷苦人缺乏同情心,永远忠于公众利益。”《马里恩星报》的信条是:“永远不要忽视一个无辜的妇女或孩子对自己亲属的错误或不幸的倾诉。不要等被要求才去这样做,而是主动去做。”“记住:每个问题都有两个方面,要将这两个方面都反映出来。”媒体的社会责任有许多方面,比如“匡扶正义”、“追求真理”、“主持公道”、“解危济困”、“铁肩担道义”、“为人民鼓与呼”、“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等。倘若媒体的社会责任感缺乏,将不可避免带来整个社会信仰滑坡、观念迷失、伦理堕落、良知泯灭、是非标准混乱的后果。

  媒体,请肩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少些低俗之风,多些人间正气;少些奢靡之音,多些黄钟大吕;少些官腔官调,多些百姓疾苦。愿邱兴华的“名人效应”是面镜子,让当今新闻界做些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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