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14家国企“复活”的奥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0:05 正义网-检察日报

  “2006年俺们公司的销售收入达到3亿元,比2003年增长50%,人均收入提高两成多。企业能发展到这个地步,多亏了咱检察院……”近日,山东兰陵企业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宋开山指着厂区内醒目的广告牌向记者介绍,既激动又兴奋。

  2003年以来,临沂市检察机关共查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71件290人,让14家濒临倒闭的国有企业重现生机。兰陵集团就是其中的一个。

  兰陵集团是一家拥有4000多名职工的国有大型企业,鼎盛时期年上缴利税占临沂市八分之一。但2003年年底,兰陵集团负债8.3亿元,12条生产线多半停产,已经到了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地步。临沂市检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从2004年3月到2006年10月,相继查办了该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崔学明,原副总经理韩佃刚,上海经贸公司原经理徐俊海,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二处原处长王凌华等31起集团领导及中层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涉案总额达1500余万元。

  “要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高度把握办案工作,讲究办案策略,尽量减少负面影响。”办案之前,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占国对办案干警提出明确要求。对兰陵集团有关领导立案侦查前,该院向市委作了汇报,提出调整企业领导班子的建议;在查办下属分公司的案件时,该院事先都与该集团公司进行沟通,让交接顺利进行。

  办案检察官发现,兰陵集团窝案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经营管理秩序混乱,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情况时有发生。该集团80%以上重要岗位上的负责人都是原董事长崔学文(移居国外,因涉嫌重大贪污等职务犯罪被通缉)的亲戚、老乡、亲信。崔学明是崔学文的弟弟,先后11次收受业务客户贿赂财物计16万余元。他的一个同乡在接受某材料供应商巨额贿赂后,强令质检人员将不合格的1000吨高粱验收入库,最终这些高粱霉烂变质。

  2005年3月,在山东省温和集团,临沂市检察机关查办了原董事长王业廷等18名企业人员贪污受贿犯罪案件,其中,王业廷借改制和经营之机,贪污受贿达1000多万元。费县检察院反贪局长郑京华向记者介绍说,在查办温和集团犯罪窝案时,检察机关对数额不大、态度好、能够彻底交代问题的10名集团领导和业务骨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让他们不间断地在企业生产、管理、经营岗位上继续工作。

  为清除职务犯罪窝案、串案带来的负面影响,临沂市检察机关边办案边预防。近两年来,他们向发案企业发出检察建议195条,深入企业开展综合整治。

  2006年5月8日上午,临沂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家珍来到兰陵集团,为4000多名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当天下午,该公司一名中层管理人员主动上交现金4.5万元。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实行6个月,公司管理人员上交的礼品和现金价值达到10余万元。对该集团最容易发生问题的采购环节,检察官提出了“阳光采购、比价采购”的物资采购框架。

  和谐酿得美酒香。2006年,兰陵集团12条生产线全部恢复生产,还新开工了一条手工生产线,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增长35%,上缴税金同比增加300万元,减亏5000多万元。

  临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群告诉记者:“临沂市检察机关注重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为经济发展‘铺路清障’,不但保护了一批干部,更挽救了一批企业。”

孔繁平 卢金增 王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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