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准备实现司考飞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0:14 正义网-检察日报

  当听到电话里报出384分时,我的心跳还是狠狠地加速了一下,兴奋之余,我很想将这份喜悦与人共享,也想与大家交流自己的体会。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器”在司考中指代方法,好的方法,在这场严峻的考试中,无疑能起到事半功倍、一矢中的的效果。以前,我的方法是毫无条理地乱背一通,虽然强行记住,却杂乱无章,属于笨方法。后来渐渐学会边看书边记忆,在遇到相近相似,易混淆的地方便有意识地去总结,归类比对,这样虽然看的时候比较花时间,但最后复习时只要记住自己所摘录的重点即可,所费的时间也就物有所值了。司考范围广博,太多的法律法条,不可能全部都记住,得学着放弃,以便筛选出重点,在不可兼得时放弃一些较冷门的知识点,以保证传统重点能够熟练掌握。

  就题而学,就题而悟

  2005年备考时,由于缺乏题量训练,直接导致做题时明显不畅,许多明明清楚的知识点,转个弯出现时,便模糊了大半。因此2006年备考时我尝试看一章,理解一章,做一章,然后再比对错误的地方,看看为什么错,错在哪里,以及这一章的重点、题眼所在,并且在不懂的与极易出错的题型旁,做好记号,方便以后复习时能够有重点地查看,更重要的是,在题目上做标识、挖陷阱,挖得多了总会有重复的,只要题目做得足量,就能较容易地识别陷阱,去挖掘其考点所在,进而趋利避害。

  善于归类,不钻牛角

  密集,庞杂,重复,是法律的特色,许多东西记的时候明明清楚,背的时候就模糊了,而且很多知识点容易混合,比如三大诉讼法不公开审理情形、中级管辖等等,如果分开记忆,到后来常常造成张冠李戴,此时最好能归类复习,将相近的、易混淆的知识点对比着记忆,既减轻了记忆量,也不易遗忘,而且许多题目的考点也恰恰就是在这些混淆上做文章。另外,司考试卷中基础分所占的比例绝对在及格分之上,复习时最好将基础、常考知识点做主食,而把那些稀奇古怪、分值低错误率高的题目当做偶尔的调味剂,而不能本末倒置。

  尝试回忆,了然于胸

  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著名的遗忘曲线告诉我们,遗忘的进程不是均衡的,不是固定的一天丢掉几个,转天又丢几个,而是先快后慢,因此必须及时复习,即在自己对所学的知识还没有完全遗忘的时候,用不多的时间及时巩固住。2005年复习时,因为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每天巴不得快点看完一轮,不情愿对每个知识点多花时间,结果是囫囵吞枣看得多,记得少,得不偿失。2006年,我尝试晚上入睡前,将前几天所学的知识在脑中很快地过一遍,并不用很详细,只要大体的轮廓即可,碰到已经模糊的知识点在第二天再行巩固,这样每天重复,忘掉的东西也就大大减少了。

  循序渐进,惯性使然

  司法考试更像一场马拉松长跑,参加过长跑的人都知道,先快后慢,或先慢后快对于跑完全程都是不利的,最好的办法是维持匀速,这样能更好地延缓疲劳极点的出现,考试也是如此,不能今天想着多看点,明天没心情便不看,而应该每天形成规律。2006年考试我是在单位复习的,2个月的时间,我找了一间闲置的办公室,每天早上8点到11点,中午午休,下午2点到5点,晚上7点到10点,渐渐形成一种习惯,习惯成自然,也就不觉着厌烦或疲乏。司考最忌讳搞疲劳战术,尤其在最后阶段,不规律的复习方式只能使疲劳极点提早出现。

  平和心态,平常心待

  美国伟大的绳索平衡家瓦伦达曾说:“我走钢索时从不想目的地,只想着走钢索这件事,诚心诚意地走好钢索,不管得失。”所以他一直走得很好,除了最后一次。最后一次瓦伦达在表演走钢索的节目时,不慎从钢索上坠地而死。事后他太太回忆说,她知道这一次一定会出差错,因为他表演前不断地说:“这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有了患得患失之心,心理上就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司法考试如同走钢丝,心态最重要,这时更需要一点阿Q精神,避免过重的得失心。

  (作者单位:浙江省新昌县检察院)

沈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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