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何时不再将非户籍人口忽略不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0:18 红网

  广州市2006年的地区生产总值将突破6000亿元,按照现行汇率和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将超过10000美元,成为中国内地第一个人均GDP超过10000美元、第一个进入“发达状态”的城市。此前不久,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也在公开场合作了按户籍人口计算,该市2006年人均GDP将超过1万美元的表示。(《第一财经日报》1月4日报道)

  广州的发展成就令人欣喜,但仅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却让人质疑。记得2005年北京、上海也曾因根据以户籍人口计算出的人均GDP,宣布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而遭到诘问。尽管国家统计局早在2004年就已要求各地的人均GDP按常住人口统计,而不再按照户籍人口来进行计算。但时至今日,为何在计算人均GDP仅以户籍人口为基数,而将在当地生产、生活的非户籍人口忽略不计,却仍是一些地方通行的做法呢?

  不难看出,这并不在于统计口径掌握上的差异,也不在于一些地方政府所解释的外来人口流动性大,难以进行统计,而是因为此举能够带来了人均GDP虚高的政绩“红利”。地方政府在统计GDP总量时将户籍与非户籍人口创造的经济成果一并计算在内,而在计算人均GDP时却又将非户籍人口排除在外,如此一进一出,人均值自然要比实际水平高得多。特别是在一些地区非户籍人口在当地常住人口中占有相当高比例,有的还出现了非户籍人口与户籍人口相当,甚至比户籍人口还多的倒挂情形,而此种计算方法的注水效果则更为显著。如按户籍人口750多万按计算,广州市2006年的人均GDP已突破10000美元,而如果按常住人口1200多万计算(据估算广州已办暂住证的加上未办的,外来人口在500万以上),该市人均GDP只有6000多美元。这恐怕是早在2002年就宣布人均GDP已达到5000美元(当然也是按户籍人口)的当地政府所不愿看到的吧。

  再扩展视野,非户籍人口被一些地方政府忽略不计,又岂止于计算人均GDP之时。虽然有资料显示,非户籍人口对各地GDP的平均贡献率已高达25%(深圳高达80%以上),但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基本福利方面,非户籍人口的基本的、合法的权益尚未真正被一些地方纳入视野,并给予认同、尊重与保障。在按户籍实行属地管理的名义下,他们的就业权、受教育权、生活居住权、安全卫生权、健康权等等往往被漠视、被侵害。即使一些地方政府对他们有所关注,却还并未形成常态机制,并且还常被当作特殊照顾、格外施恩。

  这当然可以追究体制方面的根源:我国的许多经济、社会政策和行政管理体制,至今仍是基于旧的城乡分割、严格控制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而构建的,各级地方政府所掌握的行政资源和公共资源是根据户籍人口,而不是按地方实际人口来配置。如此,在统计分析和日常的公共服务及管理中,对非户籍人口忽略不计似乎也算是不得已而为之。

  但更深层次地来分析,将非户籍人口忽略不计,则缘于一些地方政府追求成本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的驱动。因为,将非户籍人口忽略不计,既可大大减少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上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又可在政绩考评中提升相当多的指标和数值(包括人均值和覆盖率等等)。同时,非户籍人口被忽略不计也仅只指权益和贡献方面,在缴纳税费方面却并未被忽略不计,由于针对非户籍人口收费乱象丛生状况远未根除,他们甚至还面临着比户籍人口更大的负担,非户籍人口在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实际上也就意味着一些地方政府对非户籍人口可以用心费力不多,却依然能够从他们那里获取不菲的财政收入。此种忽略不计能带来诸多“利好”,一些地方又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要真正祛除将非户籍人口忽略不计的沉疴痼疾,仅仅冀希望于户籍制度及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远远不够的,而如何让一些地方政府摆脱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羁绊,回归包括非户籍人口在内的公共利益维护者和保障者的本位显得尤为重要。否则,此种刻意抹杀非户籍人口巨大贡献、无视非户籍人口合法权益的情况还有可能继续下去。

稿源:红网 作者:王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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