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李银河至少是在公布真相探询真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0:18 红网

  新华网1月4日对李银河关于《国人应当逐渐习惯对一些事有权利做却不去做的现代新秩序》文章,作了全面登载。笔者也进行了认真研读。但于部分网友意见不同的是,笔者对李银河的大无畏精神和前卫性的个人观点,表示支持和赞同。

  如果我们能够静下心来,认真读一读李的这篇文章,可能会有许多收获。这两种一捧一贬的截然不同意见,都有其可取之处,但是,无疑,李银河一方的观点是发展性的是前卫性的,代表着中国未来几年的性的意识发展方向,只不过李银河提前了几年把问题提出来了而已。

  李银河的观点很简单,她同情和宽容同性恋,宽容一夜情,更宽容婚前性行为。“其实我也还真希望我是一个同性恋,如果我是的话,我想我可以体验更多的东西,可惜我不是,也是很遗憾的事情”、“爱情应该既强烈,又不排他,至于一夜情,只要是单身,不仅有这个权利,在道德上也完全没有问题”……(李银河语)。

  李银河说的不对吗?同性恋者又怎么了,同性恋者也应当有自己享受自己认为美好的生活方式的权利,同性恋者也是人,尤其是在同性恋者性的权利上,中国目前给他们背上了沉重的道德“包袱”,给了他们太多的压抑。其实,大可不必大惊小怪,在没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前提下,怎么就不可以?这也是人家同性恋者的基本权利吧。

  李银河关于“一夜情”和“换偶”观点我个人认为也是可以理解的。李说道:“其实,谁让你搞同性恋了?谁让你搞一夜情了?谁让你换偶了?我只是告诉你,想做这事的人其实是有权利的,就连你这个不想做这事的人也是有权利做的”。不对吗?非常有道理啊,难道你没有搞一夜情的权利?难道法律不允许你换偶?其实正和李银河说的一样,我们都有搞一夜情的权利,当然也有换偶的权利,只要我们不是在嫖娼卖淫。只是因为太多的约束,包括自身的和外部的,有的是不想,有的是不敢,有的是没机会等等。但是,还真是你个人的权利,只是我们不想行使,只是怕道德的谴责或家庭发生危急而已。但是实实在在说,我们都有这个权利,正如法学家解释公民的基本权利一样,“只要法律不禁止的,公民就可以去做。”当然,这样作的结果是可能遭到道德的谴责和约束。

  归根结底,李银河的观点并不是在诱导大家都去“同性恋”,都去搞一夜情和换偶,她不过是在告诉我们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而已。就算李银河不将这些事实向大家挑明,我们如果放眼看世界的话,现在有多少个公开的或隐秘的同性恋?又有多少个一夜情?又有多少个色情场所可以得到色情服务?我们那个胆敢说中国目前还是一片净土?

  李银河的观点或许比较前卫了点,但是绝对是真实的和可以理解的。可以负责的说,比我们那些披着“羊皮的狼”的卫道士、伪君子何止强十倍百倍,比那些“当了婊子还立牌坊”的人强过多少?至少,李银河有探询真理和把事实公布于众的勇气。

稿源:红网 作者:毕天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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